村寿太郎的谈判表面上述在进行。先是七月四日,小村至总理衙门表示,“愿两国相商,不甚愿他国干预,以免日后牵制。”并说明“已按其外务电,予以商议之权,日内必能开谈”。其后,总理衙门与小村进行了两次会谈:
第一次会谈是在七月七日,中目方面参加的有奕劻、孙毓汶、徐用仪、崇礼、张荫桓五人,日本方面则由小村寿太郎携书记官兼译员郑永昌参加。其主要对话如下: 小村:“对于此次事件,如贵我两国不速开协商之端绪,恐日益受他国之干涉,此应为特别注意之事。” 孙毓汶:“贵政府对此事更应提出办法,我政府希望据此与贵署大臣达成协议。。” 小村:“目前自朝鲜撤出两国兵员,乃谈判开始先应议定之事项。,故明言之。” 孙毓汶:“如同意以此为协商之第一项,本大臣亦表同感。” 奕劻:“早者明日,迟者亦不过后日,可答复之。” 小村:“此事急需处理,希望至迟后日必须答复.”
日本政府早就否定了中国提出的双方撤军建议,并决定制造决裂的口实,小村对此不会不知道,而他却主动提出再议撤兵问题,显然是有意地引中国上钩。奕劻、孙毓汶等误认为是列强调停奏效,欣然应诺,结果大上其当。
第二次会谈如约在七月九日举行,双方的参加人员未变。其主要对话如下: 奕劻:“望贵我两国进行协商,迅速结束此事。然而,目前两国派出众多兵员,一则使各国产生种种疑虑,难免会有来自他国的多方干涉;二则恐两国军队发生意外冲突,遂有破坏两国友好之悬念,故贵我两国谈判前互将兵员撤回,乃当务之急。。” 孙毓汶:“顷接朝乱已平之报告,故两国兵员已无驻扎之必要。两国先将兵员撤回,然后再协商善后之策。盖两国撤兵乃执行《天津条约》之明文也。” 小村,“朝鲜目下安宁,,乱必再起。故我政府力求两国充分协议,以绝乱源。谈判之始先商撤兵一事,亦为实现日后不再出兵之切望也。” 孙毓汶:“贵我两国政府根据《天津条约》而出兵,业已平安朝乱。今国王既请求撤兵,责我两国亦应遵照《天津条约》之明文,约定日期共同撤兵,是乃恰当之处置。” 小村:“在事情未定之时,我兵员决不撤回。” 孙毓汶:“目前两国出兵朝鲜,引起各国种种猜测,以至试图干涉之。为消除此患,惟有速撤两国之兵。况且撤兵之举,井非不再谈判。第一步先行撤兵,然后两国就劝告国王改革内政事进行协商。” 小村:“如此,为免于误解,本官可将贵王大臣意见之要点重复如下,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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