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他爸所担心的那些事情,一个都没有发生。
他和他爸前後脚到家的时候,他妈都还没有回来。
这个前後脚,前後得一点意义都没有。
等他妈到家以後,只是诧异他爸竟然没有喝酒。
他爸说晚上都没喝。
他妈又进张骆的房间,问他晚上吃了什麽。
张骆就说在学校附近一个小饭店。
「那吃饱了没?要我再给你做点夜宵吃吗?」
张骆连忙摇了摇头。
「不饿,不用。」
撒谎的感觉有点奇怪。
尤其是跟他妈撒谎。
张骆甚至有些做贼心虚。
等他妈离开房间後,张骆吁了口气。
不知道为什麽,他总觉得自己再说下去,就要被他妈拆穿了。
明明也没有说什麽。
今天的作业一道没做。
任务艰巨。
张骆埋头苦干,一口气写到十一点,才把所有作业给写完。
扎紮实实写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的作业。
搞定了作业,张骆登陆了00,查看消息。
陆拾编辑在下午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告诉他,《喜欢》这篇文章在读者投票中,位列十月刊的第八名。对《少年》杂志来说,这个读者投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
首先,投票表本身就是随杂志一起发放的,等於买一本杂志才有一张投票表,其次,不是每个人都会将投票表寄回给杂志社。
这要贴邮票,找邮筒,成本是很高的。
这意味着这个结果,基本上来自於这个杂志最忠实的读者群体。
《喜欢》这篇文章排在第八名的含金量在於
张骆使用的「马各」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出现在读者面前过,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新人作者。这意味着,没有粉丝读者,没有知名度,全靠这篇文章本身的质量。而这还是一篇散文,不是短篇。一般来说,新人作者的散文,几乎没有可能进入前十。
张骆惊讶不已。
他好奇地问陆拾编辑:那《我走了很远的路》呢?
这篇文章掀起的影响,可比《喜欢》大多了。
陆拾编辑在十分钟以後回覆:排在第十二名,但是我们每一期只公布前十名。
张骆恍然。
陆拾编辑又说:《我走了很远的路》影响很大,但对《少年》的核心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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