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书友们留言问我这是不是狼的自传啊?狼声明一下,这篇故事只是使用了第一人称而已,本故事纯属虚构,谢谢欣赏)
吃过午饭,媳妇儿收拾碗筷,我进我的写作间来。我没有去写东西,而是打开QQ看她在不在。给她发了一个笑脸过去。她果然在,也发了一个笑脸过来。我说:“今天真是太巧了,没想到我们会不期而遇。”她说:“是挺巧的,我也没有想到。”我说:“可能前世造就了你我今生的缘分吧。”她说:“是吗?”我说:“不是吗?都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你我如此有缘,可能前世忘穿了那秋水?”她发过来一串偷笑,说:“你真敢想。”我说:“你没有这样的想法吗?”她说没有,然后说她要午睡了,我说那好吧,午安!然后发过去一个抱抱,她发过来一个害羞。
这天一下午我的心情都非常地愉快,思路大开,将近天黑的时候,已经写了一万多字,这差不多是我平时两天的工作量。写完最后一个字我用力地在本子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句号,然后将手中的笔重重地戳在句号中间,然后把笔往笔筒里一抛,本子一合,人往后一仰,小憩一会儿。若问我为啥要在本子上画一个大大的句号,又在中间用力地一戳,我也说不清楚是啥意思,自从看完大作家贾平凹的文集《坐佛》之后就有这个毛病了。总感觉这么用力地在这个圆圈里这么一戳,身心就有种很爽的感觉。
我没事的时候除了写小说就是看小说。我总是觉得,要想成为一名好的作者,他一定要多读书。当然,多读书不代表让你去抄袭别人的作品,而是让你从中学习各个方面的写作技巧和场景,一个不读书的作者是绝对写不出好的小说的。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爱读书的人都能写出好的小说来,这写作的事,一方面靠学习,更多的是靠天分。
我比较喜欢贾平凹的小说,尽管对他的小说评论褒贬不一,但是我依旧很喜欢他的小说。《废都》《高老庄》《秦腔》,我觉得,在这个世上,没有谁可以写出一部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作品。有时候,缺憾也是一种美。
我喜欢贾平凹,喜欢他的《废都》,更喜欢他小说里面的唐宛儿。我真的为她的结局感到惋惜。有时候我就想,他为什么不给唐宛儿一个好的结局呢?但是,回过头来咂咂嘴,若真那样结尾反而无味。
我曾和一位美女网友聊得很嗨,有一回,情不自禁地和她说:“真想把你变成我的唐宛儿。”她可能从来都不读书吧,她并不知道唐宛儿是谁。问我说:“唐宛儿是谁?是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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