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事功与伦理劝导,是历代统治者稳固其统治的两大核心手段,也是构成外儒内法这一中华文化的重要成因。
一般而言,儒学重仁政,讲究以伦理劝导实施统治,而法家讲法制,重在政治事功。但这两种思想在汉代时即彼此糅杂,形成了互补的统治术。
中国历史上有“人本善性善论”、“人本恶性恶论”、“善恶兼论”等认识,不同的人性认定导致了以“霸道”、“王道”和“杂道”(即“帝道”)为模式的“法治”、“人治”、“人法兼治”的差异。
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以“性恶论”为出发点,讲“崇法尚术”、“唯法为治”,创立了“以名责刑,以法为本,以术治下”的“刑名法术”学说,为统治阶级提供了一套“以法治国”的统治理论。
秦孝公用商鞅变法,使秦国富强;秦王嬴政又采用了法家韩非的法治理论,最后统一中国。但是,法家的严刑峻法、重赋繁役,恰恰成为秦统治者谋求长治久安的致命伤。
孔子以“性善论”为前提,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力主德治。孟子集孔子德政思想而提出了“仁政”学说。为历代有作为的政治家所奉行。传说中的大贤尧、舜、禹都是以德高望重而继位和以仁德爱民而传扬于世的。
在中国历史上,首先提出以“霸”与“王”作为治国之道的是战国时的孟子。他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
因此,所谓霸道就是“以力服人”;王道就是“以德服人”。孟子提倡王道,反对霸道。
荀子则认为,王、霸虽有差别,但也可以相通。“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上可以王,下可以霸”,霸道可以补充王道。
这就为后来儒家所倡导的德主刑辅思想提供了张本。“杂道”即“帝道”其核心就是德、刑并用,将法家的刑治与儒家的德治结合起来。
当然,李陵也非常推崇秦国的郡县制,这可是被证实延续到现代的良好政治制度。有了这些先进的制度,李陵当然相信,前所未有的相信:
大商内部的神棍们不值一提,大商腐朽的贵族阶层不再是事,大商的小弟西岐再也不是对手,然后“皇帝”的称号,不就加诸己身了吗?到了那时候还有秦始皇什么事?该是李始皇了!哦,说错了,是商始皇!
古人所说的“皇帝”,意指天地,天为皇、地为帝。
“皇为上,帝为下”。“皇者,皇天。”“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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