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的写作习惯比较古典。在中国古典中基本是没有第一人称的。金庸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尽量把自己的激情往主角身上靠。慢慢读者就把他的第三人称当作第一人称了。可以说,金庸的成功,不是因为他使用了第三人称这个“先进武器”。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金庸把第三人称这个常规武器改造成了第一人称这个真正的先进武器,才抓住了更多的读者。
金庸用第三人称写主角的时候很少拖泥带水,往往很朦胧地交代了主角的心态。这样做下来,尽管没有了某大虾所津津乐道的清楚明白。但这样正好能够让读者切入主角,顺利进入金庸设计的这个游戏,成为一个游刃有余的玩家。
至于黄易,我看的比较少,从有限看过的几部《大唐》《寻秦》《破碎》看来,跟金庸有异曲同工之妙。以《寻秦》为例,应该是最早写穿越写的最成功的。如果我们把他的穿越当成游戏来看,也可以当作游戏来看。这其中,作者对项少龙强烈的感情投注,以及中以人物的恩怨情仇作为主线,矛盾冲突弦绷得很紧的写作方式,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把项少龙换成“我”了。黄易在这里不是不想使用第一人称,而是香港的读者习惯了金庸式的第三人称的写法,口味已经那样了,换了就没意思。但现在的香港读者恐怕也变了很多。让黄易再来写一次《寻秦》,难保他就不会用第一人称。
另外,《大唐》、《破碎》等,如果加上游戏的外壳,使用第一人称来写,相信直接换掉人称之后,读者同样会感到淋漓尽致,甚至感觉更好。
还有一个问题,黄易跟金庸一样,取材于古代,为了古典,还是使用第三人称更加好一些。
我以为,第一人称的,往往较第三人称更能坚持下来。因为作者投注感情之后,认为那是写的“我的书”,所以倍感珍惜。而第三人称写下去,很容易让作者变得更加功利。激情一去,作为以激情为支撑的连载,维持起来就不容易了。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搜神记》,典型的第三人称,说是有下文,结果后来没有下文了。因为是用第三人称写的。如果把拓跋野换成“我”,相信狐狸不会那么懒散的。
说回盗版。根据盗版自己的说法,他写作的原动力来自于某次奇遇,碰到了某种类型的女人,发现人们罪恶的目光已经将这类女人在人类文明中集体上从精神中枪毙了。所以盗版感到不忿,要为这类女人投入感情来写。
盗版的这个独特的原动力造就了他今日的成功。无论写什么,形式只是载体,原动力才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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