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律》中‘不想去可以交钱’,以及‘实在抽不出人,也可以下一次再去’的人情味,显然是让人舒服了不少。
再者,如此人性化的规定,也给了百姓更多的选择空间。
比如劳役,如果是道路维护、渠道疏通这样轻松的工作,百姓自然可以亲自去,好给家里省比钱;
可若是城池、陵寝建造之类的高危工作,百姓也乐得出钱雇佣其他人,好避开‘家破人亡’的风险。
至于什么人会被百姓雇佣,去参加危险性更高的劳役?
——有钱人家的奴仆,养来就是干这个的!
不同于绝大多数封建政权:汉室征发劳力参与基建工作,并不是完全无偿的~
每日一餐、五钱,几乎是天下各地的‘最低标准’。
这样的标准,对于百姓而言虽有些少得可怜,但对于有钱人家养的奴仆,却是非常可观了。
——奴隶嘛!
——老百姓才一天两顿饭,而且才吃七成饱,奴隶一天能吃上一顿,已然是难得的好日子了!
至于那五钱的‘征役补贴’,以及百姓出的‘雇佣金’,自然就进了奴隶主的口袋里。
这样一来,国家得以完成基建目标,地方官府得以完成征役指标;
老百姓得以避免高危工作,奴隶主平白得了一笔政府补贴、一笔雇佣金不说,还有人包奴隶的吃住!
可谓是实实在在的四赢,你好我好大家好。
而在这样的政治、时代背景下,也就必然使的汉家百姓,对‘劳役’天然带有抗拒,以及抗拒的底气。
——皇帝老子征发劳役,都得问问俺们老百姓的意见,就算非要俺们去,俺们都能花钱请人!
你一个千儿八百石的小官儿,还想强迫俺们?
关门!
请三老!
连政府征发劳役,百姓都有不去的底气,‘移民实边’,那自是更不用提了。
只要不是强制性征发,那就绝对不会有人愿意背井离乡,抛家舍业,跑去那些鸟不拉屎的地方。
至于强制征发?
——你老刘家,这是江山坐的太舒服了?
——抬抬头,瞅瞅!
——和长安隔着一条渭水,可就是骊山秦始皇陵!!!
见众人刚听到‘移民’二字,便做出一副轰然而散的态势,那文士也不由得面色一苦。
直到那小吏威逼利诱,又低三下四的将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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