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理儿?」
陆光祖虽然有占位阁老的笑称,但有事,他也是会上的,陛下已经退而求其次了,自然要奔着把事情办成去做,所以才有了这额外的一章。
申时行立刻说道:「这不乱套了吗?保劳之律,额外多这一章对官吏的约束,可以加到《纲宪事类》之中,实在不行加到反腐司的条例里,弄到保劳之律算什麽?名不正,则言不顺,这不是胡来?」
「此言差矣。」侯於赵立刻说道:「不加到这儿,匠人们怎麽知道,谁才是他们的敌人呢?你要射箭,连靶子都没有,你怎麽射?」
「嗯,容我缓思。」申时行听侯於赵这麽一说,开始斟酌。
侯於赵办事就是立场先行,这是斗争,让肉食者们让利给穷民苦力,给匠人,光靠朝廷的一厢情愿就可以了吗?显然是完全不够的,得让匠人们知道,这敌人究竟是谁,区分清楚敌我,而不是被野心之徒给利用。
这就是这一章的根本目的,既是对官吏的约束,又是对阵营的划分。
连敌我都不分清楚,怎麽斗?朝廷这律法,必须要有人支持。
「行,那把这一章加入《纲宪事类》,也加入到反腐司条例之中,并行之。」申时行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大明会典中,纲宪事类,是专门针对科道言官的律法,科道言官要求更高,而且罪加三等,而反腐司条例,针对天下官吏。
吏部不能失去自己的职权,更不能让别的衙司骑到自己的脖子上来,这事儿,吏部也要管。
「如此。」王家屏没有反驳,争权夺利,在文华殿上非常的普遍。
这次廷议吵了足足一个半时辰,中间还休息了一刻钟,才议定了杜绝白役(第六条);工酬定额(第七条);女匠产育不损其职(第九条);限制工时(第十条);产育之休(第十三条):育弘食宿银(第十二、十四条):老有退职之赐(第十八条)等一共十四条。
有几条争议很大,比如第三条许匠罢工。
这些被认为是容易增加动荡和不安,也容易被人利用的条文,还需要继续廷议。
「明天再议,先把这确定的几条放下各部部议,後日再开廷议,再议保劳之法。」朱翊钧对这个效率已经非常满意了,至少大方向上,还是站在了穷民苦力的立场上。
「陛下,要不要下章松江府、应天府、武昌府、广州府、福州府等地,令其公议此法?」申时行斟酌了一番,出班请命。
「等议定之後,再令其公议吧。」朱翊钧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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