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熏火燎,已变得黑乎乎的棺材,显得特别的诡秘,也特别的显眼。
“老伴,我俩该上路了,不然再次被骗进县城去,进再也回不来了,就再也不能享用这两口努力了半辈子才置办起来的棺材了。”
老头把火把递向老妇。
“我俩分分角角的攒钱,过了那么多年,才买下了这两口寿木,自己不提前享受,人再被骗进城里去,只怕就再也享受不到了,可能会被人抬去便便宜宜卖掉,也可能会被人当废柴烧掉。”
“是呀,”老夫接过火把,静静地说,“该早些做决定了——我不能死了之后被人拉进火化场去变成飞灰,一定要睡在这棺材里被埋进土中。”
穷死鬼本想阻止老头打开棺材,但是看看两个老人的确很老了,的确离大去之日不远了,便端坐在屋子那低矮的横梁上,不再去阻止了。
现在阻止两个老人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走上不归路,未来也许只会让两个老人暴尸荒野,更加惨凉的。
所以,穷死鬼硬起了心肠,决定不去拂逆两个老人做他们喜欢做的事。
“老伴,快些行动吧!我们小腿拗不过大腿,不能静静地过日子,然后寿终正寝,但我们可以选择一个让我们放心地死去的地方。”
“老头子,你说得有道理。不过,也得听听我的:人死了放在棺材里,如果没有一点血粘在棺材上,就可以被搬出来,睡过的棺材也不属于自己。为了保险,为了不让别人以后占去我们的棺材,不管你我,都应该弄点血出来沾到棺木上才好!”
“对,不沾我们的血,活着会被人占取,死后会被鬼争抢,我俩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
“唉,老头子,你这就赶快行动,等那些当官的派拿枪的赶来,就一切都晚了——我不想死到别处去,就喜欢这个老狗窝!”
老头点点头,恨恨地咬了咬牙齿,哆嗦着移开两口棺材的盖子,从棺材里拿出两套大同小异的青色寿衣,同老妇一丝不苟地穿戴了起来。
穿戴寿衣的时候,两个老人显得那么泰然,那么满足,仿佛一对相亲相爱的男女不是约好了要一同走向死亡,而是要对着写着家族姓氏的拜堂,然后走进新婚的洞房。
穷死鬼看得无比羡慕,也看得热目酸心。
有一个心息想通、相亲相爱的伴侣,即便一同走向死亡,也是无上的幸福。
可是,这样的伴侣,在大千世界,在茫茫人海,又又几对?
穿戴妥当,老夫妻互相帮对方拉了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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