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不得某人,还有几年就该不惑了。”
南之易刚想回嘴,她却捏着盒子迅速跑开,听着他在背后气呼呼地拍桌子,也不敢回头。
只怕下一秒,他就能发现自己,不同寻常的脸红心跳。
凌俐忘记了自己的生日,张守振却是记得的。
晚饭的菜不仅仅是凌俐吩咐的那些,更添了一碗全家福。这也算张家的传统了。不管是在舅舅家,还是在以往凌家全家都在的时候,每逢谁过生日,桌面上都有这样一道菜、
在物质不丰富的年代里,这道有鸡肉、火腿、冬笋、鱿鱼、海参和鲜虾的菜,可以算是一道大菜了,现在日子好过了很多,不过传统还是留了下来。
南之易听了这道菜的来历,微笑着:“那我送了礼的,可得先吃。”
凌俐不说话,只把那大大的碗朝他面前推了推,方便他夹菜。
手臂受伤很久没使用筷子了,他本来就不是太灵巧的手还在恢复期间,再加上全家福那滑糯的汤汁,只怕不是那么好弄到碗里来。
果然,南之易第一筷子就失败了。
凌俐抿嘴,挟起刚才从他筷子上逃跑的鹌鹑蛋,放到他碗中,说:“手僵了不好挟就用筷子叉起来,那样就吃到了。”
“那不行,吃饭这么神圣的事,不能没有原则。”他低着头随口地说,注意力放在了继续和鹌鹑蛋作斗争上。
看着南之易一副甘心的模样,她咬了咬唇,带着些微的不安,试探着问:“我听桃杏说你要回帝都,是真的?”
南之易神色未变,只是刚刚费了好大工夫才挟起的鹌鹑蛋,又落回了碗中。
之后,他放弃了和筷子的纠缠,抬眸淡淡一笑:“原来是想在九月前就回去的,现在受了伤,只好先养着再说。”
凌俐心底一沉,强撑起笑:“那你,什么时候走?”
他歪着头似乎在思考凌俐的问题。
“等可以穿上长袖的时候吧,免得吓到别人。”好一会儿,南之易说,“听说今年帝都的天气热得邪乎,九月的天气还三十几度,连续几次入秋失败。”
“哦。”凌俐简单地答了一个字,低下头开始吃饭,只是嘴里的饭菜,已经没了滋味。
深夜,凌俐披着开衫,坐在书桌前记着日志,握着钢笔的手力道很大,在纸上的一笔一划,都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晚饭时候因为得知南之易要离开的消沉,这时候已经缓过劲来,她在思考更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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