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的的水坑里,他猛然间停住,从水坑里看到自己模糊的脸。
竟是他十八九岁的样子。
那时的他高挺矫健,目光锐利,锋芒毕露,虽然有了城府,却还不真正懂得隐忍和等待——他当年在这个时候——他怔怔抬头,看着远处有些眼熟的城池,突然间跳了起来。
没错,那是高邮城!
他蓦然间飞了起来,追到因为快天亮而更加着急的齐粟娘身边,又急又快道:“你等我一会儿,马上就来接你,我十九岁的时候,有一年初春里替帮主办差,到高邮城里杀了两个叛帮想投靠常州帮的帮众,办完了事还在高邮城里游荡了一天,现在我就去找他,一定让他来接你——!”
连震云转身向高邮城里疾飞而去,天还没有亮,城里街巷还是一片漆黑,他直扑高邮漕帮的坛口。
他记得叛帮的两个人就是坛口里正副坛主,他为了杀他们,在坛口前埋伏了三天,两刀了帐,又杀了十来个他们的心腹,才向其余的帮众开示了帮主的手令,他在坛口里吃饱喝足后,让他们等着总坛里派来的新坛主,快天亮才大摇大摆地离开。
然而坛口的血迹还没有被冲刷干净,正堂上却已经找不到他的人影,只留下一桌狼籍的席面。
“混帐!”
连震云一咬牙,转身就飞向高邮城的南城,不用寻找他远远就看到了南里几条暗巷里灯火通明,艳帜大张,喝酒唱曲和打情骂俏声此起彼伏,这个时节正是私窠子里最热闹的时候。
他没好气一路闯进倒数第四家叫喜相逢的私窠子,飞到了左院里的头等上房外,房里火盆烧得正旺,十九岁的他脱光了上衣,露出带着伤的健壮身子,正抱着喜相逢里的头牌清倌调笑喝酒。
眼看着他的头已经埋到了那清倌里的胸衣里,那清倌的呻吟声都快传到屋外头去了,连震云忍无可忍,直接穿门扑了进去,也顾不上他是攒足了钱装大爷,平生头一次来开荤破处,更不管他是不是听得见,冲着他吼道:“行了!马上走!快去城外接人!”
正奸情恋热的男女突然间停了下来,连震云看到那十九岁的他从清倌的胸前抬起头,皱眉像是想起了什么,正剥她长裙的手也停了,疑惑自语着,“我好像是忘记了什么事,要到城外去找个人……”
“大爷……”清倌的娇嗔不依声响起,八爪鱼一样缠了上来,他转眼又把刚才的疑惑抛到了九霄云外,大笑着抱起了清倌,向床上走去,“但我怎么舍得你……”
连震云蓦然暴怒,一脚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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