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如霜探望凌如瑛去了。
走在黄府的廊道上,望着黄府的高墙青瓦,怎一个富丽堂皇,但胭瞳一点也感觉不到亲切,仿佛自己只是一个这里的过客,这的一切都与自己无关。虽然有幸经历了一时的繁华,虽所到之处,下人们都会尊称自己一声二少奶奶,但胭瞳知道,这不是属于自己的,也不是自己想要的。有些人一生追逐浮华与功名利禄,而有些人却向往平淡,向往朴实无华的真实生活。胭瞳虽似热烈如火的红玫瑰,但却不是栽培在花圃里的那些明艳却也娇弱的玫瑰,而是山野那些带着尖锐刺钩的,散发着野性幽香的,所有的绽放都是为了自己的野蔷薇。
“胭瞳啊!你有没有听过鸠占鹊巢这个典故啊!这典故啊说的是斑鸠没有筑巢的本事,因此就强行霸占了喜鹊的巢穴,你说它要不要脸?”
“这听姨母一说,我倒觉得是那喜鹊没本事,虽其鸣叫之声悦耳动听,但却没本事保住自己的东西,这不就是那些喜欢说大话的人嘛!”
“那胭瞳认为自己是喜鹊还是斑鸠呢?”
“我呀既不是喜鹊也不是斑鸠,要做也做大雁。姨母可知,大雁这种鸟呀!攻击性可强了,谁若是侵犯的它的领地,谁就会被它啄得惨叫连连,小时候那我们那有许多男孩子都被大雁给啄过呢。”
“你倒是有血性,竟想当大雁。”
“谈何血性,只是羡慕大雁的自由罢了!姨母可听过‘八月初一雁门开,大雁脚下带霜来’这句诗?这大雁与姨母倒是有不解之缘呢?”
“呵呵,是有缘呢”凌如霜脸上笑了笑,却在心里暗骂道:“你这是暗示要踩在我的头上是吧?”
胭瞳和凌如霜继续走着,但却都默不作声,谁也不再搭理谁了。
正在这时,走廊边的七尺高的纯木灯柱却突然倒了下来,直直地砸向一旁正在走路的胭瞳。说时迟那时快,凌如霜一个箭步上去,一下子便把胭瞳拉了过来,灯柱擦肩而过,重重地砸在了地板上,紫金花样式的铜火盘把地板都给砸碎了。
胭瞳心有余悸地看着倒下的灯柱,一旁的莺儿赶紧上来查看,急切地问道:“小姐,你没事吧!”
“我……没事!”转而向凌如霜感谢到:“刚才,多谢姨母!”
“哼!你不用谢我,我只是不想让人以为是我使了什么绊子把你给砸了,到时我可有嘴也说不清楚,也不好向家姐交代。要是你不在我身旁的话,我才懒得救你。”
“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谢谢姨母。”胭瞳心里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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