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必备之物,吃喝亦是相当丰富。并派郎中为他开了伤药,确保万无一失。
“开门!!”
李牧尘命人将大门打开后,并差人就此离开。
李治躺在草堆上面,眼睛都懒得睁开,就算他没有的武功,也知道来人是谁?
熟悉的味道,于潮湿发霉的牢狱中也可嗅到他的气味。
这一次,李牧尘不是空手而来,他左手提着一只烧鸡,右手提着一壶浊酒。
见李治没有任何动静,李牧尘没不说什么,径直坐在他的旁边,头望着天上,不管他听不听,说道:“都是地摊买来的,要不要一起吃两口。”
李治切过头去,稍微睁开眸子,看了一眼,动了动身体,没有说话。
最了解自己的人往往是自己的劲敌,正如李治了解李牧尘,同样如此,李治也了解他。这时,李牧尘自顾将烧鸡撕下了一条腿啃着,顺带喝着烈酒。
肉香和酒香混在一起,李治也难忍如此美味。他从地上做了起来,抓起烧鸡,怒饮一杯酒。
见此状,李牧尘竟觉得好笑,堂堂晋王也会沦落至此,令人哀叹。
“我不需要你的可怜,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没什么好同情的。”李治说道,“自古如此,败者沦为他人问鼎巅峰的踏脚石,你赢了又如何,我输了又能怎样?大不了一死。”
说着话,他端起酒来,怒饮一碗,如此情形,像极了市井百姓的街头狂喝。
李牧尘一本正经地看着他,瞧其吃得香,喝得爽,不禁忍不住笑着说:“九哥,这地摊小贩的东西,味道还是不错吧?比之那一桌子山珍海味何如?”
平日那些被他所不屑的东西,而今沦为囚徒,亦觉得美味有加,丝毫不比聚贤楼一桌子千金的菜肴差多少。
“还不错,虽是廉价的食物,可果腹入肚。”李治说道,他的心气高,从不将那些寻常百姓放在眼中,视之为草芥蝼蚁之人,出自他们之手的东西,基本都是不曾沾手。
李牧尘微微一笑,轻笑道:“你这人就是爱面子。”
“面子?至少我有着皇族该有的傲气,我与你不同,那些低贱的百姓,只不过是我踏足皇权路上的垫脚石,而你竟是舍弃皇族身份,与肮脏的百姓为伍,实在令人所不耻。”李治说道。
“妄父皇从小教诲于我等众兄弟,得民心者得天下,如此浅显易懂的道理你还不明白吗?如今的你已是众叛亲离,连自己的最为倚重的属下也已经弃械投降,难道这就是你的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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