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成本,使得作者跳槽很难,同时也可以尽可能的提高网站方收益。
B、从作者的角度分析
读者需要的是作者的文,作者需要一个平台提供发布服务,使得自己的文被读者读到。所以,读者付钱购买的是i作者的文字,而作者又付出佣金给网站作为服务的回报。
在这个关系里,网站平台是如同淘宝一样的东西,最多提供一个信用评价功能或支付宝仲裁的服务。它的约束力并非强制而是协议性的。
因此可将网站看为某一组作者的集合,网站的地位是弱化的,作者对读者的号召力是强大的,每个成名的作者都会有众多粉丝。
对于这类依靠个人技术而左右收入的群体,一直以来都有一种特别的企业形式:合伙制企业。
小说作者这个职业的组合形式自然应该是典型的合伙制形式,如同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等类型一样,从合约的形式来看也很显然:分成制合约。
因此,网站完全不应该有资格去限定作者的流动,那么所谓签订卖身契,就是奴才威胁主子的手段。
即便作者需要网站的广告和推广服务,但是完全是可以计价付出的,即做多大的投入应先得到作者的允许再实施,而非自主实施后威胁要钱或追索法律责任。这相当于街边的乞丐强行给汽车擦玻璃收钱的手段、无耻且下流。
2.对网站市场的总结:
如果单纯讨论网文阅读市场,就会发现一个很显然的现实:作者的流动其实不一定会带走读者。原因很简单,因为读者并不会只喜欢某一个作者,因此一个读者在好几个网站有vip消费记录是很正常的事情。所谓作者流失的伤害,其实只对那些特别小型的网站才有伤害。
甚至如果特别鼓励作者的流通,还会无形中做大市场,使得读者互换,互惠互利。
至于网站所谓的广告投入等问题,完全可以计入分成合约的覆盖范围,甚至可以用作品的交叉授权来处理,最差也能用类似转会制的方式来做。
如今作者流动搞到天怒人怨,完全是贪婪和无知导致。
3.无线端的分析
在现在的市场中,无线端(即手机移动阅读)是一个特殊的品类,简单的说,这是一个垄断行业。
只有一家服务提供商,然后有无数CP在给这个市场补充产品。无线端既然只提供服务,那么所有无线端的文字必须都付出佣金,理论上任何一个用户都可以花钱把自己的作品打上去而不考虑收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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