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前者,也许是后者,又或者两者都有,或者两者都不是。
清风镇的人,真的很奇怪。为什么奇怪?
年轻人照常下地,孩子们依旧嘻嘻,这一整个白天,竟然和平日没什么两样。小茶铺的收入算不上多,也算不上少,也许只靠着营业时间够长,偶尔有人光顾,和老板客气的招呼...
问题是,这样的和谐,却为何显得比那荒丘更加诡异...
血,好多的血,将原本灰色的木质地板,染成了酱红。
东门胜倒在茶铺中,一个极为醒目的地方。他的眼睛睁着,由于修真者体质特异,尸体还算新鲜...
杨过已经不喝茶了,他在看东门胜,或者说东门胜背上的伤口、穿透前胸的伤口。
这一看,就是半夜一天。这一看,就让老板忘了打烊。这一看...
为何,死了人,对清风镇的居民来说,就像是死了只蚂蚁一样呢?
当昏黄的光芒又一次被黑暗吞噬,杨过嘴角泛起了一点笑意...
他懂了...
看清那一剑,他用了十分之一个瞬间。那一剑不快,真的不快,以他尚未凝聚三花的水准而言,都不快。
但为了弄懂那一剑,他用了比之“看”,多出整整千万倍的时间...
懂了吗?也许懂了,也许还是不懂。至少,杨过觉得自己懂了...
深深吸了口气,心中的郁闷一扫而空。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幸运的遇上了洛克,幸运的看到了那样一剑...至于幸运之后的不幸,让它们统统见鬼去吧!
东门胜是一个悲剧,也许他的气运早在过去辉煌的几百年中挥霍一空,自从私生子身死之日起,厄运就将他笼罩。
杨过无奈的叹息,这气是为东门胜而叹,之所要叹,只是因为他刚刚吸了口气。
弯腰,抹上东门胜难以瞑目的双眼。他们三人,已经落幕故事的三位主角,甚至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但这并不妨碍,相互间的欣赏——至少站在杨过的立场,很欣赏另外两人,都是极其可怕的高手!
东门胜是高手,毋庸置疑,杨过这只菜鸟都能看出。旁的不说,面对那一剑,他其实已经做出了反应!
那一剑,超越了锋芒的含义。
做出反应,就是凡界修士的极限!
“唉,兄台,你这又是何必呢?这不都是你自找的。你说没事装什么逼,又没练过金钟罩,就别学人家铁布衫。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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