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马哥都看向了她。
她接着说:“点着几栋房子,他们肯定都去救火,我们趁机就跑掉了。”
我说:“要是扑不灭那404可就真的不存在了。”
四爷说:“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想了想说:“不用点房子,把这片灌木丛点着就行了。”
四爷伸手摸了摸身下的草,说:“太湿了,点不着。”
我说:“你帮我翻出几件衣服来。小马哥,你把打火机给我,我去找点干树枝。”
四爷突然说:“那小差”
我说:“现在就算我们想找她也找不到了。”
接着,我敛来了一些树枝和落叶,把衣服铺上去,又拿出一支手电筒,把灯罩的玻璃卸下来,敲碎了灯泡,只留下钨丝。我试了试,钨丝刚好能插进一次性打火机下面的加气孔
这是我从一个新闻上学到的——13岁的中学生周某,跟同学发生了争执,回家用药瓶收集了一些爆竹炸药,又用手电筒自制了一个点燃装置,然后带到学校,威胁要炸死对方
钨丝通电之后,温度大概在3000℃,碰到任何东西都会使之汽化。
我正忙活着,Asa突然爬了起来,好像刚刚从梦中惊醒:“我不同意!”
我愣愣地看着他,不知道他是不是做梦了。
他站起来,一把夺过我手上的手电筒,又踢散了那堆可燃物,大声质问道:“你们想放火?”
我说:“呃点个篝火,取取暖,唱唱歌。”
他说:“小赵同学,纵火可跟杀人同罪!”
我实在受不了他了,就跟他较起真来:“放火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故意杀人罪的客体是他人生命,两者怎么可能一样?”
他当了这么久的法典,从来没遭到过挑战,好像一下被我问懵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我绝对不允许你们胡作非为。”
我正想说什么,被四爷按住了,她说:“听Asa的,不要放火了。哨卡在哪边?”
我指了指东南方向。
四爷说:“一会儿我们直接过去。”接着她对小马哥说:“小马哥,你去看看咱们离大路有多远?噢,你脚上有伤Asa,你去看看吧。”
Asa说:“那你们等我。”
说完,他就顺着灌木丛朝东南方向走去了。
四爷又问小马哥:“你能走吗?”
小马哥站起来,使劲跺了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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