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有武者低声疑惑着。
“嘿,这四大家族的公子小姐,能有什么事儿。”
“有靠山就是好,到处游山玩水,灵药宝液堆也堆出高境界。”
“咦,你们十多个人,还打不过一个乡野蛮人?”
那鹅黄女子偷偷瞥了身旁的男子一眼,见对方只是抚摸着腰间的香囊,把玩着手中的美玉,不由有些气闷,鄙夷地瞟了眼地上的兵头,瞅着走出客栈大门的一身粗衣兽皮的凤歌,一脸嫌弃。
“呃……”那兵头脸色一僵,眼睛转了数转,“贝小姐,像您这等高贵之人,哪晓得这荒野匹夫的狡诈,他就是趁着我们不备,偷袭出手啊。”
“是么?本小姐最讨厌暗箭伤人的家伙,你别怕,有本女侠给你做主。”那女子有意在夜公子面前表现,话音未落,不待旁边武者阻止,拔剑,跺脚,身子已越过人群,如一只黄鸟滑向凤歌,嘴里娇咤道,“光头莽夫,看我玄金灵剑。”
“贝茜小姐……”那老者皱了皱眉。
“伏伯,由着她闹去,最后直接收摊子就是了。”
夜公子抬起头,借着灯火,轻蔑地看了气机薄弱、四肢发达的光头凤歌一眼,一方面对满身护体宝具的贝茜满怀信心,也认定没人敢在荒城城主府,和荒城四大世家之一的贝家头上动土。
凤歌瞅着身姿优美,身法颇为灵巧的少女,如点水的蜻蜓般执剑飞袭而至,他有心解释,却发现自始至终,对方都没有给他任何机会。
蔑视,这就是上流社会对“低贱”(朴实)的普罗大众的态度,高高在上,已经成其一种本能,他们叫这为高贵。
其实,从来没有什么空中楼阁,金字塔本来就由庞大的基座支撑着雄伟的顶端。没有平凡,哪儿来的高贵,这是相对的,就如没有黑暗,何谈光明。
逻辑上,卑微中精粹出高尚,贵族来源于平民,然而,人类不是记忆力最强的族群,但绝对是最“健忘”的生灵。昨日,一个人走在了同伴的前面,今天,他信誓旦旦,翌日,他已经忘却了自己的根。
所以,贫穷和富贵是伴生的,阶级对立,是有人忘本,有人嫉妒,没有谁能保证被族群托举上去后不会忘乎所以。
站在高处的人,总是高高在上,是俯视下方。
邪恶和善良是一对双生子,这里,不是搞阶层仇视,它,只是阐述一个事实:人,心中都有一头恶魔,有的将它释放出来,有的把他藏在深处,更多的人,慢慢将其度化。
先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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