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估计撑不了多久了,你生性散漫,没有卷入权势之争的野心,这很好,但有时候,不是你不去找事,事就不会来找你。”
“千万,千万要远离这夺嫡的旋涡!无论大殿下和二殿下斗成什么样,你都要闭上眼睛,捂住耳朵,一旦你卷进去,哪怕只是沾上一点,粉身碎骨便只在朝夕之间!”
李煊宸当时听了,只觉得有些好笑。
他心想,自己怎么可能去掺和那种要命的事情?
他每日在这市井间游玩,听听小曲,参加诗会,好不痛快,他又不图那份权柄,吃饱了撑的去找那个不痛快?
这天下间,难不成还有人能拿刀逼着他这么一个对大局毫无影响的闲人去站队不成?
然而书生的话终究一语成谶。
那是一个寻常的傍晚,李煊宸刚刚在城南的一处梨园里,听完了一出极妙的曲目,他拒绝了小厮撑伞的好意,就这么施施然地走在细雨中,脑海里还在回味着刚才那戏子婉转的唱腔。
他没有回王府,而是轻车熟路地穿过几条幽深的巷子,来到了城东一处隐蔽的别院。
这是他用假身份,背着王府所有人,偷偷买下的私产。
这里,藏着他这辈子最大的秘密。
他有龙阳之好。
在这个时代,尤其是对于一个宗室子弟来说,狎妓、纳妾,哪怕你把府里的丫鬟睡了个遍,那最多也就是个“****”的评价。
可若是好男风,那就是违背人伦,是不孝无后,是绝对无法容忍的丑闻!
若是让古板重规矩的父王知道了,莫说郡王的爵位没了,怕是会直接被活生生打死,从玉牒上除名吧?
所以,李煊宸这些年一直藏得很深。
这别院里养着的,是一个名叫云秀的男子。
云秀原本是教坊司里的一个清倌人,生得比女子还要娇柔美艳,尤其是那一手琴技,堪称出神入化,李煊宸第一次见他,便丢了魂,花了大价钱将其赎身,金屋藏娇在了这处别院里。
以往每次走到这条巷口,李煊宸的心里都会涌起一阵温暖和期盼,他知道,推开那扇木门,会有热好的温酒,会有袅袅的沉香,还会有一个眼含秋水的人,坐在琴台前等着他。
可是今天,当他转过巷角,却没有想象中的这一切。
细雨中。
别院那扇原本应该紧闭的木门,此刻已经被踹得粉碎,院子内外,站满了全副武装的甲士。
李煊宸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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