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圣旨,各项果品厨料,今后以十分为率,量减二分;续本部题:请永为定例;各该衙门支用物料,务要撙节,不许泛滥妄费……”
邬阑停顿一下,解释道:“头两条涉及同一个问题:时估,而第三条在臣看来是有问题的,就在于量减的依据在哪里?永为定例,可否考虑过现实因素?”
“陛下,臣要不继续往下念?完了之后臣再说说自己的想法。”
永明帝道:“准了。”
邬阑继续念道:“接下来这条有意思……二十一年,大名府完县大户金益等题:要将该解的薥秫上纳价银,或准纳粟米,本部复议:该寺喂养牲口而薥秫原不可缺,合令本解籴买正数外,量减常年加耗,禁革各项使用,如数上纳……”
“二十一年,光禄寺卿题:各项厨料,照依京师时估,定议则例,行各处查照发去价值,征解折色银两,送寺买办……”
“二十二年,钦奉圣谕:光禄寺年用三十六万两银,可是作何费用,礼部当知一问,令回该本寺卿等开具数目;复:奉圣旨,这所费开上,无细开之数……”
“二十四年,先年加派光禄寺厨料果品,已经户部议改,今虽急用,但愿系额外……诏书到日,除已征在官者,仍解部外,以后悉行停止,不许朦胧派征……”
“永明元年,给事中题,尚书复:准行光禄寺,自今起,每日将收过、进过一应上供钱粮,及各廒、各库收除、见在数目,与房租家火月钱,麻裢桶篓等项银两,俱查照该寺原设簿籍,逐一登记,遇有公用应该动支,俱听科道挂号稽查,仍行各该衙门官员,一体遵照。不得占用厨役,私纳月钱……”
“五年,户科给事中条议:光禄寺粳糯,及上中白米,积贮数多,将来陈朽,乞要折纳,尚书议复:将本年应解该寺本色粳米,每石折银一两,糯米折银一两一钱,征解交纳,下年份仍征本色,以后本折轮年征运……”
“七年,光禄寺卿题:大官署白粮近年积存数少,供应不敷,要将粟米改支之法,暂为酌复本折兼派之法,量为酌处……”
其实邬阑念了那么多,徐兖和古德海渐渐回过味来,先前还不清楚她的意思,这下就算再不明白也大致猜到了她的意图。
“陛下,臣将这些沿革事例归纳为几个方面:一是时估,二是本折,三是银钱物料去处,四是耗损,五是积存。”
“那就具体说说。”
“就拿臣的火锅店做比较吧,同样的,火锅店采购物料也会根据时估来定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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