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其实,跟自已主动向她要的祝福是没有区别的。
凌颖木然地看着手机:“没想到一年多没有联系了,你居然还没有换号?”她本来只是想把心底的祝福送出去而已,至于对方能不能收到,她根本没有期待过。
她放下电话,站在镜子前,简单地打扮了一下自已,提着包出门了。
但是,当她打车来到希尔顿时,在咖啡厅里扫了半天,也没有看到她想看到的那个人。
她的眼神马上暗淡了下来:“我是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的,没想你还是不愿意等,也是,我再也没有让你等的理由了,呵呵。”她说完后苦笑了一下。
就在她转身要离开咖啡厅时,她的手机响了,一看来电显示,居然是那个让她激动的电话号码。
她以最快的速度按下了接听健:“我到了,你在哪里?离开了吗?”声音激动得有些颤抖。
杰米西没有说话,而是直接挂了电话,定定地看了凌颖十秒钟。
然后才朝她的方向走了过去。
他明显地感觉到,他挂掉电话后她的表情和眼神都暗沉了下去。
其实凌颖进咖啡厅的那一刻,他的第六感就告诉自已,那个短信应该是这个女孩子发的,在看到她四处张望着找人时,他就更加肯定了自已的猜测。
于是,他按下了她的号码。在看到她接电话的那一刻,他心里一喜。
原来自已的感观判断居然这样准。
他不得不承认,凌颖是他喜欢的类型,如墨般的披肩直发在咖啡厅的灯光下透着健康的光泽,圆圆的苹果脸有着健康的红晕,清澈的眼睛纯洁得像个孩子般没有杂点,白晰的肌肤让她看上去更加水灵。
目测身高应该在160c左右,不高,但是,身材却玲珑有致。白色的连帽短外套敞开着,里面是同色的毛衣,红色的围巾,蓝色的牛仔裤。这样的装扮简单漂亮,把她清纯的气质衬托得更加完美。
“perfect”,杰米西由衷地感叹道。
娇小玲珑型,是他最不能抗拒的类型。对于这种类型的女孩子,他一般都没有免疫力,一般都会一见钟情。好在这样的女孩子很少,除了液澜,凌颖是他见到的第二个。
凌颖无言地看着发出盲音的手机,好半天才失神地将它装回自已的包里。正想转身向往外走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西方男人出现在她的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
她莫名其妙地看了拦在面前的男人一眼,侧身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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