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上午九点十七分。
西湖区住建局收发室的窗口前,一个穿深灰色西装的年轻人递进去一份牛皮纸信封。
信封右下角盖着网易杭城分公司的公章,左上角用黑色签字笔写着“安全隐患举报函”七个字。
收发室的大姐接过去翻了翻,抬头看了一眼来人。
“你们网易不是那个盖大楼的互联网公司吗?举报自己工地?”
年轻人是丁磊的行政秘书,笑了笑:“不是举报自己,是举报承建方施工不规范,我们作为业主方有监督义务。”
大姐“哦”了一声,在登记簿上写下收件时间,撕了张回执递出来。
整个过程不到三分钟。
但这三分钟,足够让一个本地年营收几千万的建筑公司老板,从云端跌进泥坑。
函件内容很短,A4纸正反两面,措辞极其克制。
通篇没提柳建业三个字,只写承建方。
第一条:网易杭城分公司办公区距施工现场不足三百米,夜间打桩噪音严重影响员工加班作业效率,请环保部门依据《杭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入场检测。
第二条:业主方日常巡查发现,三栋主楼钢结构焊接节点存在疑似质量隐患,请质检站依据住建部1998年第47号文件,按25%比例进场抽检复核。
第三条:B栋北侧消防通道长期被建材堆占,宽度不足规定标准,请消防大队现场验收。
三条诉求,三个部门,每一条都精准卡在行政执法的启动门槛上。
按照规定,只要收到书面举报并附有业主方公章,执法单位必须在48小时内响应,这是法定义务,相关单位不响应就是渎职。
丁磊特意让法务连夜查了两个小时的法规条文,确保每一个字都站得住脚。
他在签字的时候,手都没抖一下。
倒是法务总监在旁边小声问了一句:“丁总,这么搞的话,咱们自己的工期也得往后推啊。”
丁磊头都没抬:“推就推,我等得起。”
法务总监张了张嘴,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
他想说的是:真是有钱任性。
……
当天下午一点四十五分。
刘主任办公桌上摆着三份转办单,他拿起笔,在每一份的审批栏里签下自己的名字。
签完之后,他把笔帽扣上,昨天望江楼那俊朗少年的笑意便浮现在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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