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过来时眼尾微微上挑,带着点打趣的笑。“他可真用心,昨儿个特意来我铺子里挑,说要最好的,这些胭脂水粉、头面首饰,都是京城来的新货,可贵着呢。”
“沈公子?”张薇更懵了,接过信连忙打开看了看。
“张姑娘,见字如面。
这几日查案多亏你相助,上次见你特别喜欢这支兰花银簪,便擅自买来做谢礼。
又挑了些女儿家常用的胭脂水粉,望你莫嫌简陋————沈砚。”
“薇丫头,你可别推辞。”苏老板娘见她盯着信发呆,轻轻推了推她的胳膊。
又给伙计使了个眼色,伙计立刻打开一个漆盒,里头躺着支银簪,簪头是朵镂空的兰花,花蕊镶着细小的珍珠。
旁边另一个盒子里,胭脂是上好的玫瑰膏,水粉细得像雾,一看就价值不菲。
“这……沈公子真是破费了。”张薇拿起那支银簪,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怦怦直跳。
“他特意交代了,务必让你收下。”苏老板娘掩嘴笑了笑,“再说了,这些东西我都跟库房结了账,退货也不给退钱的哟。你就收下吧,别让我难做,可好?”
话都说到这份上,张薇也不好再推。
她把银簪放回盒里,小声道。“那……劳烦苏老板娘跑一趟了,也替我谢谢沈公子。”
“这才对嘛。”苏老板娘笑得更欢了,又说了两句闲话,才带着伙计走了。
待她走远,张薇把几个盒子往案板下的柜子里塞。
靠在柜子上,手还按在发烫的脸颊上,心里早炸开了花。
“哇,这算不算是穿越来的第一桶金?不对,是第一份这么贵重的礼!
沈砚莫不是……喜欢我?”
这念头刚冒出来,她就赶紧摇头,在心里呸了两声。“想啥呢!人家是刑部侍郎的儿子,金尊玉贵的,见过的大家闺秀不知有多少。怎么会看得上我这个,天天跟猪肉打交道的屠户女儿!!!
张薇,你还是不要痴心妄想了,好好卖你的肉!!”
一顿自我埋汰后,张薇直起身拍了拍脸。
转身拿起骨刀往案板上的猪骨砍去,邦的一声脆响,骨头应声裂开。
她盯着骨缝里的骨髓,强迫自己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压下去。“还是剔骨头实在,别瞎想了。”
可余光扫过柜子缝里,露出来的银簪影子,嘴角还是忍不住偷偷往上扬。
“薇丫头,来活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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