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展,微笑道:“你知道我们的关系,作为朋友……如果你的理由是合理的,我不会吝啬金钱。”
亨利也松了口气,从怀里拿出烟盒,取出两根雪茄:“来一根?”
李钦点头。
他剪开两根雪茄,为二人点燃。
蕾切尔不喜欢雪茄的味道,微微皱了皱鼻头,但她如今更好奇亨利的需求到底是什么,因此只能忍受。
亨利吸入烟气,腮帮子鼓起,享受了片刻略带咖啡豆香气的烟草醇厚,才徐徐吐出——
“这钱不是我用,而是来自我朋友的烦恼。”
“朋友?”李钦疑惑道。
他忽然发现,对于亨利的朋友圈,知之甚少。
亨利点头:“哈德曼,算是除你以外,与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是大学舍友。”
李钦道:“我为此应该感到荣幸吗?”
亨利白他一眼:“我在说正事儿,你到底听不听?”
李钦耸肩,给二人倒上一杯红酒,示意他可以开始他的故事了。
哈德曼是犹太人。
只要文化层次不低于中学水准的人,大都知道这个种族的历史过往,曾经一度遭到毁灭打击,可就当代而言,犹太人在世界上的地位举足轻重,与曾经形成强烈反差。
犹太人控制华尔街已经不是传闻那么简单了。
更别提诺贝尔获奖者,犹太人这个族群占据百分之二十二以上。
在米国,政商界名人多不胜数。
哈德曼的家庭很普通,父亲与哥哥是修理厂工人,母亲则在纺织作坊当女工。
还有一个姐姐叛逆离开了家,至今失联,家人都认为她已经死在了外头。
从这样的普通家庭来看,犹太人似乎没有传言中那么聪明,只是芸芸众生中很不起眼的一员。
“但哈德曼是这个家庭的转机,他在中学时就在校内做买卖,让他哥哥帮忙买酒,由他带到学校,分装入小瓶内贩卖,最夸张的是……”
“这种事情大部分青少年都做过,例如我,但我在开张的三个小时后,就被老师抓住了。”
“可哈德曼整整这样干了四年,从未被抓住过,要知道,他所在的学校可是严苛的教会学校,但凡他出现一次错漏,就可能被开除。”
“最后,他凭一己之力攒足了大学学费,成为了我的舍友,同样攻读政治学专业,也是老路易斯的学生之一。”
不得不说,亨利很会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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