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硅集团的上市备受关注,所以,港交所这次上市委员会的成员名单也相当具有含金量。
主持本次聆讯的陈慕贤,他是前香江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同样作为监管与独立专业人士出席的李伟明,他是香江金管局前银行业监管专员,张敏仪则是港大法学院教授,研究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还有黄志辉,他曾经参与港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修订,擅长特殊主体上市监管。
过山峰身份曝光所带来的影响与碳硅集团从美转港的匆忙,这注定让碳硅集团的流程面临非议,所以,俞兴来到这边没有进行其它的活动,只是在酒店处理工作,也是为了避嫌。
不过,今天到这被摩根的郑咏仪抢先询问,在场各位委员身份与流程所带来的权威性消解不少,利益又浮现出来。
陈慕贤明确警告完郑咏仪,环顾在场委员,强调道:“欢迎大家出席本次聆讯,我们这次是为了审议碳硅集团的创业板上市申请,重点需要关注创始人俞兴先生做空背景的合规处理情况。”
他在“碳硅集团”“合规”上有重音,又补充道:“本次上市聆讯深受全港关注,务必要保证不负众望,首先请保荐人简要陈述核心申请逻辑。”
高盛的黄国滨点头道:“碳硅集团的核心业务为新能源乘用车研发、生产与销售,已具备完整生产线与订单储备。”
他顿了顿,昧着良心回答道:“针对创始人俞兴先生的做空背景,我们已完成三项核心工作,一是核查其过往做空交易均符合全球主要市场监管规则,无违规记录,二是建立严格的资金、决策、信息隔离机制,做空业务与车企完全独立,三是俞兴先生已出具书面承诺,上市后设立防火墙机制来隔离利益冲突。招股书已充分披露相关风险,提请委员会审议。”
委员之一的周俊豪是独立律师,曾是香江高等法院商事庭法官,他针对这话立即问道:“黄先生,高盛对俞先生的交易核查是否通过全球主要市场的监管肯定呢?据我所知,日本、欧洲、美国都有针对俞先生与过山峰正在进行的调查,他们是否也认可高盛这样的判断?”
保荐人黄国滨对于这样的问题早有准备,立即答道:“感谢周委员的提问,我们结合港交所规则、香江本地法律以及欧美监管惯例,从三方面回答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不应该基于未完成调查推定风险。”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06条及13.09条,上市审核以现有可验证的法律结论为核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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