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SimOnS就是炸弹狂人。
他的笔迹和第一代炸弹狂人留信的笔迹,完全一致。”
特里岛警局!
调查炸弹狂人的专案组办公室内。
沈庭在电脑屏幕上,调取出SimOnS签署的扫描版研究文件,和一众调查人员道。
“笔迹一致?”
“卧槽,那岂不是说找到炸弹狂人了?”
“这……那些研究资料那么多呢,沈组长,你是怎么从中锁定SimOnS的?”
“没想到,EriC这条线上,真的找到了炸弹狂人的线索。”
……
笔迹鉴定作为间接证据,一般来说,不能单独用来锁定嫌疑人,或给嫌疑人定罪。
而且,笔迹鉴定的要求其实很高。
比如检材必须是原件,扫描件通常不行。
检材的数量、质量也必须过关。
数量要求足够多。
质量也必须足够好,有不同情况下,丰富的笔迹对比样本。
仅仅是签名,效力通常是很低的。
但大家对沈庭的结论,没有一丝怀疑。
之前,他依据信件内容,连BFE里的e,指向eriC都能分析出来。
相比起来,通过签名,完成笔迹的匹配,简直可以说是小儿科,根本不可能出错。
米娜兴奋道:
“我马上联系同事,让他们确认这个SimOnS的身份和住址。
有可能的话,对其直接进行抓捕。”
她拿出手机,开始安排起来。
差不多半个小时后,国际刑警那边就传来SimOnS的信息——
四十五年前,也就是1981年,他研究生毕业,入职位于堪萨斯州的,毕胜生物研究所。
他刚开始负责的项目,是研究胚胎早期发育的规律。
后来,研究器官移植中的超急性排斥反应。
1994年七月,被研究所开除。
开除报告中,只说他在研究过程中,有不当操作。
但具体什么操作有问题,并没有明说。
被开除后,SimOnS似乎没再从事生物研究方面的工作。
靠着之前的高工资和投资收益,他基本实现了财务自由,返回老家坦斯镇生活。
之后,官方记录显示,他97年出过一次车祸。
98年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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