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荡荡的。
烛火连灵体分身都没留在这里。
“是和那个叫做陈韶宇的家伙在一起吗?”
织风冷哼。
“你可是个人偶。”
陈韶宇带着烛火穿行于下午的小吃街。
这里位于公司大楼的不远处,著名的网红美食一条龙,由头到尾,周末下午的行人如织。
在狱卒哥口中,这种地方,别说本地人,本地狗都懒得多看一眼。
幸好,陈韶宇是外地人。
而烛火,嘿,她是异界人!
陈韶宇对吃的没狱卒哥这么挑,以前工作烂,收入少,没资格挑挑拣拣。
晚上对付着一碗泡面填饱肚子就算捱过去。
夜市摊位?
不好意思,囊中羞涩,要攒钱,他实在不敢多看,怕被那些浓油赤酱,香气扑鼻的美味把魂勾走。
稀里糊涂,手上就多出了一堆东西。
进入群星篝火,烛火跟养死士似地往外撒钱。
他的待遇也因为能力——也可能是因为关系紧密,总之,逐渐上涨。
起初是一个月4万,现在是7万。
有钱了也改不了穷酸气,这话大抵是真的。
对陈韶宇而言,奢侈不是指有钱后冲进奢侈品店,买下寻常只从旁人口中听到的,令人肉疼的名牌。
而是……
“老板,这碗粉帮我把你牌子上的料都加一遍。”
想象力,都是贫瘠的。
陈韶宇觉得自己就是个普通人,平凡得无以复加。
群星之证不只是虚实边界这些人的命运转折点,也是他的。
“为什么会想来这里?”
“信息搜集过程中,发现了这里,评价很多,很好。”
陈韶宇叹气。
虽说路边摊没有刷好评的选项,但凡是跟网红沾边,他就觉得不会有好事。
“这是什么?”烛火指着不远处一个小摊上的东西。
“烤五花肉……啊,你别来,老板,要一份,一份就好。”
“你不吃?”接过食物,烛火问。
原本想着跟烛火分着吃,但是看到烛火问老板讨要醋,往五花肉上一浇……
陈韶宇连连摆手:“不了不了,你慢慢享用。”
他至今不理解,烛火对醋的狂热偏爱。
她几乎吃任何东西都要加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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