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男嗝儿屁了,尸骨无存(被龙逍遥用化尸液变成了一滩污水)。
没说的,很惨。
不过,谁叫他作恶多端呢?落此下场,咎由自取,他活该!
盗贼男被宰了,尸已毁,迹已灭,老夫妇一家人安全了,龙逍遥放心了。
时已晚,是该休息的时候了。
客走主家安。
本少爷……我还是告辞吧。
留下恐让人烦,还怕给人家惹不必要的麻烦,实在不妥,反正一切都搞定了,龙逍遥决定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说干就干。
龙逍遥毫不迟疑,当即朝程家人(老夫妇一家姓程)拱手一礼,就要离开。
不过,程家人没同意,非要他留下不可。
也难怪。
因为,通过之前的交谈,程家人得知龙逍遥并没一个固定的落脚之处,要么在破庙,要么就随便找个地儿对付一晚,比叫法子都不如,真是相当的惨,人心都是肉长的,这叫他们如何受得了?
再说了,龙逍遥一连救了他们家两回,于他们家有天大之恩,他们无以为报,不知龙逍遥啥情况也就算了,既然晓得他无处落脚,若就这么叫他给走了,他们良心何安?
有恩不报,禽兽不如。
不就让他留下休息一晚上嘛,有啥呀?他们家又不是实在没地儿住,不说柴房、粮仓都空着,就是厨房也可以让他在里面对付一夜啊……
没说的,盛情难却,龙逍遥留下了。
开玩笑,程家的条件虽然不怎么样,可比八面透风的破庙或是别人家的屋檐下、墙角边却是要好多了,好太多了,有舒服的地方不住,非要出去受罪,何必呢?龙逍遥又不是脑残白痴大傻子,也没脑抽,更加不是受虐狂。
再说了,人家好意挽留,你却硬要走,一点面子不给,这不是矫情吗?
留下就留下吧,未必是坏事,毕竟今夜先后来了“地恶星”与“盗贼男”,谁知还有没有别的歹人打程姑娘的主意啊?若真有,说不定我还能帮帮她呢……
最终,程家人一番收拾,在原本用来放粮食的房间中给龙逍遥打了个地铺。
之所以选仓房却不选别处,自然是有原因的。
堂屋,那是老夫妇的住处,他们肯让,龙逍遥又岂好意思?
东厢房,那就更不行了。
要知,那可是程姑娘的闺房,他睡进去,这事儿若是传扬出去,她的清白不就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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