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片戈壁,那里有条长河,河流两岸土地肥沃,粮草充足所以势力很大。”
武松点点头:“长风,你认为这千骑帮是杀还是留。”
刘长风说:“千骑帮马贼虽然骑兵也不过千把人,但是队伍里的都是积年的老马贼,杀人成性,攻击力凶狠,远远不是六十里堡这样的新丁能硬抗的,当然了,加入了你们就不同了,浑身的铠甲头盔,强弓硬弩,如果操作得当完全可以完败这个千骑帮。”
武松看看庞万春,问:“万春,你有什么看法?”
“一山不容二虎,早晚有一战,不如我和刘副将连夜出发,只带三百轻骑,赶在千骑帮集结之前把他们的大小头领一窝端了,然后返回来修整,再慢慢的把千骑帮的地盘给吞并了。”庞万春说。
武松道:“也好,那就连夜出发吧,就由我带队厮杀吧。”
“是。”
庞万春从营中选了一百五十名骑兵,刘长风选了一百五十名骑兵。武松的亲兵骑兵只有五十人,一共三百五十人连夜出发,一夜赶路了有一百多里地,天亮的时候就已经进入了千骑帮的地盘了。
刘长风说:“哥哥,你们怎么知道千骑帮的老巢在哪里?”
“早在一个月前就调查清楚了,兵马未动情报先行,之所以收服你也是因为情报人员调查,发现你人品好,没有乱杀无辜才收服的你。”武松说。
刘长风感觉自己的脖子都是凉凉的,这种感觉很不爽,一个月前都被惦记上了。
武松拍拍刘长风的肩膀:“以后好好发展,潜力很大,咱们的队伍讲究不抛弃不放弃。对待自己人非常好。”
刘长风说:“是,哥哥放心。”
甜水河南岸是一片巨大的草场,这里放牧着千头千骑帮的骆驼。在沙漠戈壁一带骆驼的用途很广泛,一来力气巨大,驮东西好,二来对沙漠的耐受性要比马匹要强很多。
队伍休息了两个多小时,才潜伏到了甜水河草场。千骑帮大当家的飞鹰就在这里驻扎,虽然号称手下有一千多人,但是兵力非常分散,这个草场只有不到三百人。
大白天的骑兵打过来偷袭是很困难的,所以武松也没打算偷偷摸摸的来干,而是远远的就吹响了号角,等到的时候千骑帮马贼已经集结好了,大当家千骑飞鹰一马当先,手里提着两把雪亮的西域弯刀,寒光闪闪。
眼前这支队伍有些陌生,飞鹰大当家的并没有见过。
罗平说:“走了几千里路,还没打过仗,说什么也得让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