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这么大只的,哪怕肖克此时很饿,也额没有想过去抓一只来烧烤,这玩意看着就让人心惊肉跳的,哪里还会有吃下去的兴趣。
……
“那个傻逼猎人,枉自还是部落里二等猎手的水准,要吃大亏了。”
远处的丛林边缘,兔崽子趴在灌木丛中眼睛都不眨一下,死死地盯着那栋建筑。如果是一两只野鼠,兔崽子会很有兴趣冲上去弄死它们,野鼠的肉是他吃过最美味的食品,没有其他任何食物比得上。
不过,那么大一群野鼠,兔崽子很聪明的,野鼠一旦聚集成群了,哪怕是部落里的猎人全部过来,也只能是落荒而逃。要知道,部落里可是有一个一级猎手的存在。
不过,难道就那样看着那个傻子去死,兔崽子有有点纠结,他对那傻子身上捆着的那块塑料布可是垂涎三尺,他知道,那是女人们梦寐以求的东西。
部落虽然在山里,但是每年总有过路的商人会来上一两次。商人携带的东西很多,最宝贵的对于部落而言就是盐,一小碗的盐就需要部落半年打到的猎物的毛皮,还必须是完整的没有多少损坏的毛皮。
其次就是这种塑料布,这个名词也是兔崽子从商人嘴里听来的。据那个商人说,一小块塑料布做成的衣服的价格就可以换到他魂牵梦绕的那种真正的女人好几个。
只是,兔崽子找遍了部落附近所有的遗迹,也没有能够找到巴掌那么大的一块。
“这傻子运气真他妈的不错啊。”
舔舔嘴唇,兔崽子又有些犹豫不决,他担心野鼠撕咬之下破坏了那块珍贵的塑料布,那样的话他想要再次找到一块就难上加难了。
这已经距离部落好几十里的唯一一个遗址了,兔崽子可不敢保证遗址里面还会有其他的塑料布,这一次来,找食物尚在其次,他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找一块这种塑料布去三人那里换一个女奴,一个好似图画上那种金发碧眼的女奴。
可是,这是野鼠群,根本不是自己有能力对付的,兔崽子很清楚自己的分量和能力。
……
也不能说肖克大意了,火球术扔下去之后,他视线也没有丝毫偏移。在他想来,哪怕再多的老鼠,不管怎么变异的老鼠,也只能是给火球术送菜,在火球术之下,怎么会有这些生物的容身之处呢。
动物的天性是怕火的,这是深藏在任何动物基因深处的无法克制的恐惧,包括人类。肖克的应对是正确的,只是,世事每每出乎人的意料之外,肖克这一次就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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