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是有随机性的,选择条件在于柱子和绳子。
而林女士家里阳台正对上方附近是否有柱子,柱子距离林女士家的阳台距离有多远,逻辑上只有巡查的保安以及在天台上晾晒东西的住户才知道,虽然目测会有差异,但是经常的巡查和经过都会看见,潜意识地估算一下,也不会相差太远,还有一种可能不排除,就是祝愉快也知道。
按照秦刚的脑洞,祝愉快一定会事先上天台做过观察,而且不可避免地需要做实地测量距离,那这个长期不在家里不管任何家务的男人,究竟什么时间开始做这个提前准备了?
李毅的下意识里,不相信一对在一起生活了5年的夫妻之间会陡生杀机,凡事所起都一定会有因由,要么想骗保,要么想谋夺财产,总之是因钱而心生罪恶。但祝愉快夫妻俩,因祝愉快长期不在家里,钱也是祝愉快挣,也没有财务上的困顿和窘迫,两个人长期不见面,恐怕是连吵架的机会也没有,又如何因钱而生矛盾产生怨恨?
无论询问祝愉快还是林女士关于第三者,都不会得到任何答案,因为这与入室抢劫行凶的案情无关,他们有理由拒绝回答。
那么窃贼与祝愉快是什么关系呢?是原本就相识,还是托一些狐朋狗友转折找一个人?
李毅想到此处,又觉得有矛盾的地方,窃贼逃跑时被绿道上治安监控拍的清清楚楚,如果祝愉快涉案,他既然提前观察好天台的情况,也应该同时告诉窃贼小区里和小区周边的治安监控的分布情况,让贼人在出入的时候尽量规避,以免暴露。
窃贼明确的一点,就是电梯里的录像,所以选择走火通道,而小区和周边的摄像头,他是一无所知,并且似乎没有要躲避的意识。
如果窃贼受祝愉快所托,那他进入3001的目的就不是行窃,而是行凶,准备的凶器不应该只是一把杀伤力普通的水果刀,既无法捅刺也无法劈砍。
况且,如果目的是为了行凶,想必不应该出现惊醒林女士的意外,即便是惊醒,以他和林女士搏斗能力上的差异,应该一定要得手,不达目的不会罢休,而现场的搏斗痕迹显示并不激烈,林女士也未遭受致命的伤害。
从这方面来分析,案情开不出秦刚的脑洞。
李毅闭上眼睛,脑海里不断地翻腾。
有案发中可循理成立的一部分,但也有相互矛盾的一部分,李毅脑海中反复地纠结。
如果现场有第三者的存在,那么的确会让假设中祝愉快的计划泡汤,但无法解释治安监控录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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