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后朝廷不断在各地增设钱监,铜钱铸造量也呈上升趋势。到神宗时期,北朝廷的铜钱监已有十七处,熙宁十年(1077)的铜钱铸造额为三百七十三万贯,元丰三年(1080)增至五百零六万贯。哲宗即位后,裁撒了许多钱监,铜钱岁铸额有所下降,元佑六年(1091)岁铸铜钱二百七十五万贯。
朝廷小品铜钱用料为每千钱用铜三斤十两,铅一斤八两,锡八两,成钱重五斤,唯建州监增铜五两,减铅五两。到目前为止这个比例得到了较为严格的执行,因而小品钱成色足,质量优良。但至仁宗时期,西北地区铸币出现了严重问题。当时朝廷为了抵御西夏的进攻,在西北地区集结了大量军队,最多时有三十余万兵力。为解决军需供给,朝廷在西北的河东和陕西铸造流通了大铜钱和铁钱。大铜钱以一当十,而其实际重量只有小品钱的三倍,名实之间存在很大差距。铁钱又分大、小两种,一枚大铁钱相当于十枚小铜钱,官府铸造可获二十多倍的利润,小铁钱与小铜钱名义价格相等,铁贱铜贵,官府也有三倍之利。大铜钱、大小铁钱的名义价格与其实际价值严重不符,造成了西北地区货币的混乱局面。
由于铸钱有厚利可图,所以民间盗铸十分严重,虽死刑不能禁绝。结果质量低劣的钱币流行,大量优良的小品钱却被排挤,退出了流通领域,导致通货膨胀,给军民生活带来了极大困难。于是,朝廷府对西北的货币制度进行了一些调整。嘉祐四年(1059)将大铜钱由以一当十降为以当二,这样,它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格就基本相符,折二钱也由此定型,并于熙宁以后通行全国,大铁钱也降为以一当二,小铁钱则改为以三当一。经过调整,西北地区的货币制度趋于合理,货币体系维持了较长时期的稳定,这既有助于解决军需问题,也促进了西北商品经济的发展。
随着朝廷采铜能力的提高,铜钱的铸造量有了较大的增加,至神宗元丰时达到顶峰,每年为五百多万贯,是盛唐时期的二十倍。铜钱外流的数目也远超过了唐代,流出的方向首先是北方的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统治地区。这些政权本身开始铸钱的时间晚,且铸造数量少,因而商品流通过程中主要使用宋钱。针对这种情况,朝廷之初设立了所谓的“铜禁“。仁宗庆历元年(1041)规定,携带一贯以上铜钱出境,为首者就要处死。王安石变法期间,曾于熙宁七年(1074)一度解除了铜禁,北方沿边州军对铜钱出境只论贯收税。元祐更化后,恢复铜禁。尽管朝廷采取了种种措施,但是铜钱私入北方的情况还是一直存在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