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准备,并且认真地执行过一次,可惜被他找到,而且还用棒球棍当场打折我一条腿,自那以后我就没敢再跑。所以在我的意识里,不管他离开家多久,迟早都是会回来的。
这次我把他的离开定义为“失踪”并不是因为时间过长,而是因为律师突然把他的财产都过户到我的名下。
当年夏东屹用关二爷神像砸了苏墨森两下。老懒说他找到的那个律师见过当时的物证,说那种东西用来当凶器使,又是那么大的力气,按理说一下就能要人命,可他砸了两下,血溅得到处都是,脑浆都出来了,性质特别恶劣,真不愿意替他辨护。他特别惊讶的是受害人在那样的重击之下居然没死,颅骨都碎了,医院报告显示颅下出血,多处积血压迫神经,深度昏迷,基本已是濒死状态,手术风险太大,也无从着手,压根不予考虑,只在心跳停止之前采取最保守的药理治疗。
可他活得比所有人预料得都要久,而且还醒了,然后,正当主治医生把他当成医学奇迹准备对他的全身进行检查时,他莫名其妙逃跑了。
我仔细看报告上的几行字,重物击打,后脑颅骨碎裂,颅下出血,多处於血压迫神经,深度昏迷,濒死状态。四五位脑科专家医生会诊,意见一致,不考虑手术。
那等于是判了他的死刑。
可饶是这样,他也没死,只在后脑瓜留下了个一元硬币大小的疤——那疤我也是现在才明白来路,以前压根没多想过,他身上大大小小的疤不知道多少,谁会管哪处新哪处旧。
医院压根没有对他做什么特殊治疗,只用最基本的药物和生理盐水维持他的呼吸和心跳,可他却恢复了。
是个奇迹。
也是魔咒。
显然,苏墨森的身体和我的一样,有自我修复的能力,就像蜥蜴断掉的尾巴能够再重新长出来一样,碎掉的脑壳也能自己长好,这可能是全部长生不死者的共性。
但他会留疤,我却不会。
而且他需要在医院躺一年多,我大概也不用。
所以,我和他,包括修叔叔他们,应该都是早些年他们那个研究机构中的实验品,而且好像是成品。可能实验分阶段性,因此我的整个情况看上去比他们高级,是升级版,新阶段的产品,各方各面都要比他们好些,比如他们的年纪都停留在中年以后,我却停留在正青春。再比如除后天的训练之外,我还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强大力气,修叔叔和陈伯伯他们都不如我,苏墨森比他们稍微好点,但跟我比似乎也要相差点,他只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