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笔钱离家出走,那年代芙蓉十五岁,代文静二十六岁。之后除每年他生日的时候叔叔会寄礼物给他,春节会打个电话外,再没有别的联系也没见过面,也不知道那些年他都在哪里做些什么,直到四年前他看见电视里在通辑代文静,吓了一跳,赶紧想方设法找他,但找不到。
代芙蓉说他当时怎么都不相信叔叔会做那种事,觉得肯定是警察搞错了,就想查查看到底哪里不对,所以用了点非常规的手段从局里调出了廖家案件的卷宗。
他说的“非常规手段”,估计就是花钱,这招在哪都使得通,黎绪也是花钱帮我们弄到梁宝市命案的诸多信息和卷宗的。
代芙蓉说:“从卷宗资料看,我想给叔叔喊冤都不可能,证据太确凿了,到处都是血脚印血手印,凶器上明明白白留着他的指纹,有个警察在追捕过程中抓伤他的脸,从指甲缝里提取到的皮屑鉴定DNA结果和叔叔的吻合。这种情况换谁都是喊不成冤的吧?所以……”
听到这里我皱着眉头打断他:“等等,你是案发后第几天拿到卷宗的?”
“第三天。”
我就奇了怪了,案发后第三天的卷宗材料就这么清楚了吗,指纹也有DNA也有嫌疑人也有对比结果都一致,只要抓到人就结案,如此神速!他们是怎么圈定凶手就是代文静的?
代芙蓉显然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是没有确切答案,推测着说:“我想可能是从际关系、手机通话记录这些方面圈定的吧,可能案发之前我叔叔就跟死者有矛盾什么的。”
是有这个可能,但我还是觉得不对劲,三天,太快了,就算是引起全国轰动的大案件,三天时间就能锁定凶嫌并且拿到指纹和DNA样本来对比,简直是光速。
我叫代芙蓉仔细讲讲廖家命案情况。他很痛苦地低下头,左手捏着右手,好半天说不出话来。我拉着椅子往他身边靠,靠近了,抱抱他,用下巴摩梭着他柔软卷曲的头发,觉得他真的真的很像个孩子,一个人在荒漠里走太久,日久天长的悲伤和无助。
小海去泡茶,代芙蓉狠狠喝了几口以后才往下说,他从卷宗和现场照片以及验尸报告等方面的材料推衍出了整个案情:“我知道我叔叔一直在查些事情,也许他查的事情跟我们现在查的,有很大的关系。那个叫廖世贵的死者手里应该有样对我叔叔来说,或者对很多人来说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那天晚上我叔叔就是去找廖世贵要那件东西的,他有预谋,事先准备了凶器、绳子,还有烟雾麻醉剂。”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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