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告诉我们是成冬林的家,又指另外一处用红笔圈出的地方说是他的单位,然后在地图上又点了几处,公园、商场和图书馆等等等等,说这些是成冬林日常活动的地方,很多连环案的凶手都选择自己熟悉的地方作案,成冬林没有例外,那九个受害人都在他熟悉的活动范围内失踪,虽然后来弃尸地点有远有近,但捕猎范围全部没超出成冬林平常习惯和熟悉的那几个地方。
我问她:“成冬林选择受害人有没有一定的标准?”
她灼灼地接住我的目光,很笃定地摇头:“没有标准,随机选,只看谁比谁更倒霉,在不合适的时间不合适的地点碰见他,就是死路一条。他从未失过手。其中一桩,受害者是在闹市区五岔路口的街心花园被劫走的。”
她把“油画案”死者的照片移到我面前:“这个受害人遇劫当天带着十岁的女儿从娘家回梁宝市,抄近路从街心花园里穿过,时间是午夜刚过几分钟,女儿说要上厕所,她带孩子到灌木后面方便,然后就被袭击了。那孩子说她没有听见打斗或者喊叫的声音,方便完走出来发现妈妈不见,她喊了几声然后开始哭,一边哭一边往马路边找,正好看见成冬林急匆匆将受害人塞进一辆面包车后座,然后跳上驾驶座将车开走了。所以,才会出现了这个——”
她找出“油画案”现场的照片,就是用红色马克笔将脚印圈出并且画了问号的那张:“别的命案现场都没有脚印或者指纹一类的东西,唯这个现场突兀地出现了这么明显的脚印。成冬林在袭击受害人时肯定不知道灌木后面还有个女孩,等知道时已经来不及了,当时在马路边,他没敢对孩子下手,只好事后补救。他是四十二码的脚,耍了点伎俩在现场留下三十九码的脚印,加上他平日里伪装作得很好,没人愿把他跟命案牵扯到一起,目击者年纪又小,就算上了法庭,证词也只能作参考用,不具决定性,所以就这么逃脱了。”
我飞快看几眼这桩案子的报告,推断当时成冬林没有把孩子一同劫走是因为公园里有几个人正往这边看,他怕节外生枝,所以逃得飞快。其中一个路人听孩子哭得厉害,弄清楚状况以后赶紧把她带到附近的派出所,但这个路人并没有目击到具体情况,只看见一辆浅颜色面包车从孩子身边驶过,至于开车的人,是男是女都没看清,证词基本没什么用。
警察后来针对车子做过调查,成冬林名下只有一辆奥迪,他儿子名下的是广本,租车行也没有任何跟成冬林父子有关的信息,查到这一步也就没必要再继续了,虽然成冬林没有那天晚上的不在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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