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只想到一点,就是“火烧案”的受害人被烧得只剩一副焦碳,想确认身份的话无比困难,凶手才故意把放有身份证件的包扔在附近。而另外几个受害人面貌都明晰,查起来不困难,所以证件什么的都没留在现场。
这说明,凶手非但不想隐藏死者身份,还非常刻意想让警察查明,这和他们特地不远千里将“七刀案”的受害人郁敏从梁宝市骗到乾州来杀害的目的是一样的——用这样细致的方式提醒人们将两个城市联系起来。
我将这个行为理解成那只“上帝之手”要以自己的方式为梁宝市那两桩已经盖棺定论的冤假错案翻案。因为只要警察把两边情况联系起来,势必要深查,然后梁宝市那边的疑点就会冒出来,真相也会借此大白。
真的是只“上帝之手”呵。
我用摇头表示死者遗留物品中没发现什么问题以后,代芙蓉说:“前几天我托梁宝市那边以前的同事帮忙调查受害人家属,其中有一个家属提到说当年去警察局认领遗物时,发现少了把钥匙,所以我同事就把这个问题问了每个受害人最亲的家属,除了‘桥桩案’的老人家以外,其他所有人都说受害者遗物中少了一把钥匙。”
我心里大惊,这是个很重要的线索。
我问他:“‘桥桩案’的死者遗物中没缺钥匙吗?”
他说:“不是,那个老人家没有亲人,所以没法得知。哦,不对,他有一个亲人,好像是养子,可惜是个智障儿,什么都不懂,问了也不知道。”
那就是说很有可能梁宝市那边所有命案都缺失了一把钥匙。
于是我就突然明白“上帝之手”到底是怎样认定凶手的了,肯定是钥匙,那是定罪的决定性证据。梁宝市那个变态杀人狂跟其他有名的同类们一样,杀完人以后从受害者随身物品中取走一样作为自己丰功伟绩的纪念品,等“上帝之手”终于查到他头上以后,钥匙就成了无可躲避的决定性证据。
从心理侧写上看,“上帝之手”行事极其严谨有原则,不会无凭无据就给人定罪。
作为战利品的钥匙成了那个变态连环凶手的催命符。
可是代芙蓉到现在都没有提出说要合作,哪怕想自己往梁宝市跑一趟的意思都没有,我不由有点心急,又不好表露,挺郁闷的。
我起身往他茶杯里续水,想起来问问他有没有吃早饭,他说吃过了。我又想跟他聊点与案件无话的话题,了解一下他的生活状况,但觉得交情没深到那样的地步,怕他不高兴,所以这一会彼此间的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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