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廖月和王千秋没来是因为你们?”陈翀脸上的笑已经快维持不住了,但是我依然很佩服他能忍到现在没拍桌子。
廖月就是景迈那法定意义上的继母,王千秋是景迈的大伯,我卧病在床的这几天,陈翰被十年安排着干了几件大事,最主要的就是收了廖月和王千秋手里15%的股份。当年王千秋和廖月占股加一块儿才35%,但是王江一个人就控股51%,基本掌控了整个公司的话语权,所以陈翀无法,只得设计杀害了王江。之后廖月和王千秋谎报景迈失踪,刮分了王江的股份,转手就把公司卖予他人。她和王千秋摇身一变,成了晨光公司的独立董事,一个占股10%,一个占5%。而且得到了一大笔产业,从此只用坐在家里就能数钱。
陈翰开门见山地去和他们谈判,摆出一副爱谈不谈,不谈你们就完蛋了的语气,话说的很直接:二位现在卖掉这15%的股份,我可以按最高市价的两倍给二位五千万。但是如果现在不卖,那一周后,我们抛售晨光的股票,你们这股份可就砸手里了,别说2000万了,200万都卖不出去。而且还有可能因为股票暴跌公司接受审查,到时候财产一冻结,那你们一毛钱都挣不到了。当然我们也可以随时起诉廖女士您的不正当继承,这样不仅您有可能一毛钱都拿不到,而且还将面临长期的诉讼,我们的律师专家团,足够拖到您倾家荡产。更何况了,我也是为了你们好,替你们谋出路来了。不然二位以为陈翀为什么那么着急增资扩股?当然是为了稀释你们的股权!直到你们手里的股份变成一堆中看不中用的废纸。更何况想必陈翀是怎么得到这家公司的,你们很清楚吧……陈翀的心狠手辣还用我多说么?这个世界,只有死人才最能保守秘密。所以我奉劝二位现在赶紧拿着这五千万去别的城市谋个营生,毕竟这么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是不是?而且还有各种威胁,说不准哪天小命儿没了。倒不如去京城看看,听说那边儿最近房地产和高新科技发展都不错,不如去分一杯羹?而且在下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可以帮二位把房产地契这些都收了,也省得你们去找中间商了。实不相瞒,我内人家就是做房地产的,所以二位放心,市价一分不会少。
廖、王二人从陈翰一进门的不可一世,到后来的毫无血色,满头冷汗。陈翰说完,他们考虑了不足五分钟,就在协议上署了大名,而且第二天就开始打包金银细软,慌忙跑路了。至此晨光的两位独立董事换成了陈翰和陈丽,杨旭也不负众望地收购了小股东手里3%的股份。这还要多亏当时他们为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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