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不知所措。忙说:“你也来了。”红在我对面坐下说:“这些人烦死了。”她话音刚落,那群男生就扑了过来。“跳支舞吧,跳支舞行不行?朋友,赏个脸如何???????。"我忙站起身来说道:“实在对不起,我已经请了她了。”那些男生看了看我的身高,又度量了一下我的体重,都悻悻地离开了。只剩下我和红两个人对面而坐。
我们俩只看着他们跳,互不说话。我忍不住就偷偷地看了她几次。有一次,我发现她居然也在偷偷地看着我,就迎上了她的目光,红迅速地低下了头,不敢再看我。
舞曲在“咚咚咚”三声鼓响下,“嘎”地就停了。红见那群男生又拥向了这边,忙向我投来了求救的目光,我意会到了她的意思,站起身来,牵上她的手,走向了舞池。舞曲响了起来,曲中有歌,歌名是《傻妹妹》。
红每一曲都拉上我陪她跳,她没有给其它男生任何接近她的机会。这使我很有点受宠若惊。
舞厅一别,我的内心深处就忽地有了一种感觉。尤其是夜晚,总觉着身体里有一万只蚂蚁在爬,无论怎么翻转,都难以入睡。
迷迷茫茫之中我意识到,每次联想到和红在一起的种种时,身体的一个特定部位就异常的活跃。很有点如脱僵之马。
自从内心里有了那一丝的非份之想之后,我出入小商店的次数也就频繁了起来。红对我的每一次到来都笑脸相迎,于是,我们就心照不宣的好上了。
我真的很喜欢红。我自忖,我已经完完全全地被这个女孩儿所征服了。
喜欢红的感觉和喜欢X和芳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喜欢X不过是懵懂期少年对异性的一种向往,只要看到她人,只要听到她的声音,甚至于收到她的一封信就会感到非常的满足。喜欢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芳的性感迷人和落落大方,和她在一起会感觉很开心很有成就感。喜欢红是因为她能给人一种爱的感觉,她能让你想到日子,想到性,甚至于更长远的一些东西。让你心中产生一种对家的向往。
转眼,我们相处一年有余。
尽管我们约会的次数很频繁,可每次一到分手的时候仍是难舍难分。那天,我们跳完舞回来,我一直将她送到小商店的门口。若按往常,我从她手中接过钥匙,将门打开,然后目送她进屋。待她将门关严后就回去美美地做一场春梦。可这天,她一反常态,非让我进去再陪她说会儿话,我自然乐得留下。
进了屋,红没有开灯。摸了一盒火柴点燃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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