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但是救灾这种事很简单啊,有什么可训练的?洪水来了,我们派点船救个人,有什么需要训练的?需要转移群众,派点车,拉走就行,这还需要训练?”
他的思维,还停留在普通意义上的救灾救援!
任然自然怒怼:“你说的那是小灾小害,要是遇上特大自然灾害呢?比如特大地震?特大洪水?特大泥石流?特大堰塞湖?动辄威胁几万几十万上百万群众的性命,那是几辆车几艘船就能解决的问题吗?”
三连长被问得哑口无言。
这时六连长发言了,他问道:“那按你的意思,需要训练些什么?”
“那就多了,”任然道,“包括应急预案、成立指挥部、人员编组、机动、后勤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等各个方面,在训练上都应该有所体现。”对于这些他早有准备,说起来自是头头是道。
高城也忍不住说话了,他道:“老九啊,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下,你说得倒有些道理,不过这样一来,会不会冲淡了我们的作战训练?毕竟这些非战争军事行动训练,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任然道:“所以啊,这就是上层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只是提出自己的想法,具体如何分配,如何明确,那就是部长他们来考虑了。”
他边说边看向乔部长,乔部长一直在深思,没说话没表态。
这时见任然看向自己,乔部长笑了笑,道:
“刚才任连长说得非常好,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专家组的同志一直有争议,有的专家也提出过这个问题,但是反驳的同志也一样有理有据……”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道:
“现行法律在军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这方面,只有原则性依据,但是对职责权限、行动原则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比如应该享有什么权益,肩负什么责任等等,还有涉及行动的的征用、补偿等,在什么条件下实施,由哪一级机关来执行都没有明确规定,这将让战士们在执行任务是缺少法律依据,而我们的训练更是缺少这些前置条件……”
(作者注:我国新修订的国防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已经对此作了明确。)
乔部长继续道:“抛开法律层面上的不谈,我们在研究理论的时候,往往喜欢把它放在一个极端的条件下来研究,比如任连长就说了,是特大地震、特大洪水,那么问题来了,哪一级才算特大?哪一级才需要我们军队出动?而发生这样特大灾害的几率又有多大?
假如我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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