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的,就是在榆次斩杀种师中了,正因此战,他才能够名震天下,才能够平步青云。
没想到,竟然在今日又见到了种家人。
突合速唤了亲兵过来:
“抓活的。”
顿了顿,又补充道:“可以残。”
也就是这个命令,让下方的种风活了下来。
但也只是活了下来。
一个打十个这种故事,可能发生在岳云的身上,但不太可能发生在他的身上。
也就是金人不能伤他性命,不然的话……
尽管如此,他挣扎得厉害,又接连划伤了好几个人的手,本来想直接砍掉,又担心其失血而亡。
只得把他的双手给拧断了骨头,但他又要用脚来踹,于是,把他的脚也给打断了。
此时的种风侧躺在地上,整个人不住地抽搐着。
他的眼睛仍然盯着周围的人,其实从一开始的时候,他便不应该把希望放在他们身上的。
可是直到现在,他也仍旧看着大家。
他不甘。
不是不甘于就此丢了性命,而是不甘于,连一个站出来的人都没有。
一个都没有,他们甚至连逃的想法都没。
种风被打断了双手双脚,这颍州城的百姓,好像被打断了灵魂。
一个,哪怕是往前站一步也好!
说不清楚是愤怒还是悲哀,因为当那个金国人站到了他的面前。
“种家?”
种风抬起头来,看着这个满脸络腮胡、下巴叠了好几层肥肉的金人。
没有说话。
突合速也不在意,自顾自地说道:
“榆次之战,砍了种师中脑袋的人……便是本王。”
“我是完颜突合速,伱的仇人。”
听见这句,种风整个人又开始颤抖了起来。
他死死的盯着这个金国人,好像要用目光把他给活剐了去。
瞧见种风的这个反应,突合速非常满意。
他蹲下了身来,看着就要落下去的太阳,眯起了自己的眼睛:
“种师中,还有你们种家那些个子弟,我一个也没留,全都杀了。”
“那老头儿与你是什么关系?说起来,也唯有他的骨头嘴硬,喏……”
说着,他把自己的衣服一扯,露出了一条指头粗细、巴掌长的伤口出来。
“这就是他留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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