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没有了什么战斗力。
赵大胡子说:“你在致远公司什么职位来着?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郭小龙说:“也就一个小小的总裁……助理。”
赵大胡子心想:“这职位不低了啊,一个月也有好几万块了。”
赵大胡子说:“原来是青年才俊啊。”
郭小龙说:“我就是打杂而已,不然也不会跑来这里。”
赵大胡子说:“兄弟你是哪里人?”
郭小龙说:“本地的。”
赵大胡子一听他说“本地”的,当然不信。要知道,在清港城这样的地方,大多数都是外地人,他赵大胡子以及这些骨干,全都是外地人。
这本地人跟外地人相比,天生就有一种优越感。本地人有多富,是个人都知道。
赵大胡子说:“原来是本地人啊。”
郭小龙知道这家伙开始套他的话,索性编多一些,他说:“对啊,我表叔就是致远集团的创办人孙新华,你看我这么年轻就能担任总裁助理,你就知道,我是有背景的人。”
这话倒也合情合理,如果孙新华真是他表叔的话,那么他也算得上是富家子弟了。
不过赵大胡子并不买他的账,富家子弟又怎么样,他连孙新华都不怕,还怕他?
赵大胡子说:“原来如此啊,难怪难怪。”
郭小龙说:“所以这笔钱,我一定要收回去。你要是不给的话,我就只能跟你拼命了。”
赵大胡子说:“说什么拼命?你们本地人的命比较贵,我们外地人的命比较贱。……你应该听过一句话吧,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真要把老子逼急了,死的一定是你。”
他的话说着说着就硬气起来了,那是因为他看到了阿丙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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