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若雨安排明轩去的东郊,本是一个小帮派的地盘,在三大巨头的重压下左右逢源,却也生存下来了,不过最近帮里老大死了,接任的是个没多少本事的大少爷,三两下就被三巨头吞了,只是利益分配上却出现了矛盾,一直争议不断。
说话间,两人来到一个小区,赵刚领着明轩上了十三楼,开了房门,对明轩说:“明老弟,这就是大小姐给你准备的房子了,怎么样,不错吧?”
明轩四处打量了一眼,这套房子两室一厅,四五十平米,装潢有些破旧,似是有人住过,虽然比起自家的房子简直是天壤之别,但在这种省会城市里,一套房子大概也值四五十万,赵若雨对明轩算是不错了。
明轩四处转了转,点头笑道:“还真是不错。我们什么时候去见见我手下?”
“吃晚饭再去吧,我已经打过电话给他们了。这群混蛋有些懒散,不好管,老弟可能要多费些心思。”适才一番谈论,两人早已熟稔,赵刚也多提点明轩了些事情。
赵刚帮忙收拾完房子,已是五点左右,两个出去吃了顿饭后,驱车来到神话夜总会,这是炎帮抢来的产业,虽然不甚大,但赚的钱却不少。
明轩第一次当别人老大,心里激动难耐,正想开口问赵刚自己小弟什么时候到时,却见门口出现几辆微型面包车,“哧”的一声,轮胎在水泥地面拖出几道深痕,险险停住。车门纷纷打开,跳出三十多个气势汹汹的人来。若非他们走的是后门,这景象可要吓死一帮路人了。
“嘿嘿,秃驴王可真气派。”赵刚见此模样,阴阴笑道,“明老弟,走在前面那个光头便是前任管事,他向来不听大小姐的话,老弟若是要教训他,老哥可以帮忙。”
明轩扭头看过去,只见冲在最前面的那人又高又瘦,鹰勾鼻子,薄嘴唇,表情特别阴冷,浅浅的衬衫袖口隐约可见几道伤疤。他的脑袋刮得又青又亮,叫他秃驴却也不错。
秃驴王冲了进来,叼着根烟,神色倨傲地冷冷说道:“谁叫明轩?”
明轩见来者不善,知道今天又要打架了,眼中狠利之色一闪而过,笑道:“正是小弟,秃驴王你昨晚被老婆打了,扭着个头干嘛?”
“哼,凭你这毛都没长齐就想来东郊混,哟,不会是个小白脸吧,抱上哪个小贱人的大腿了,是赵若雨还是赵若烟?”秃头王冷冷讽刺道。
“王哥,和这小子啰嗦什么,教训一顿,让他们知道知道咱们的厉害?”旁边一个满头金发的小混混谄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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