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商朝武丁开创的盛世已经达至顶点。
前面已经说过,祖甲比祖庚的优点是灵活,而祖庚的优点是稳重。
祖庚在世的时候一切政治措施都是武丁已经制定的行之有效的措施,还没有表现出太多的蔽端,所以祖庚萧规曹随,便可游刃有余地处理朝政大事,这也是一切政治家的最大期待,就是继承人也能奉行自己的施政方略。
而祖甲的优点是灵活,这一点恐怕是继承人最不受欢迎的特点,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施政方略,往往会对前辈的措施进行修改,没有条条框框。而一旦改革,就可能福祸参半。
每一朝代的君主到了选择继承人的时候都会面临两种选择,到底是选灵活的继承人还是选择苯拙的继承人。实际上两种选择在后世历史出现的都太多了,各有教训。
而祖甲因为灵活的性格特点,不会将祖先的成法放在眼中,可以客观地观察利蔽,也就敢于修改成法,但是这种客观性受到各人学识的限制,所以也可能仅是主观狂想,所以这一点就是改革的最大不利之处,也是受到后世儒家学者批判的作法。
为了报效祖先功德,商人盛行祭祀,但所祭对象和顺序都很零乱,没有一定的规矩。
祖甲即位后,创造了“周祭”之法,具体方法是:从每年第一旬甲日开始,按照商王及其法定配偶世次、庙号的天干顺序,用羽、彡、三种主要祭法遍祀一周。周祭以旬为单位,每旬十日,都依王、妣庙号的天干为序,致祭之日的天干必须与庙号一致。如:第一旬甲日祭上甲、乙日祭报乙、丙日祭报丙,直至癸日祭示癸;第二旬乙日祭太乙(汤)、丁日祭太丁;第三旬甲日祭太甲、丙日祭外丙。如此逐旬祭祀,一直祭到祖甲之兄祖庚。用一种祭祀法遍祭上甲到祖庚的先工先王,需要九旬。祭毕,再分别用另两种祭法遍祀,直到全部祭遍为止。周祭之法,使殷人的祭祀系统更为严密规范,因此盛行于商代后半期,并逐渐达到最高峰。祖甲创立的周祭之法是祖先崇拜和宗教制度的最好体现。在上古文明中,各大民族都有自己的祭祀体系,周祭之法和古巴比伦、古埃及的祭祀法各不相同,是中国古代特有的祭祀系统。
周祭之法的创立赢得了臣民的欢迎,在此激励下,祖甲二十四年(BC1240),太甲正式启动对《汤刑》的修改工作,而汤的权威性使得太甲的工作阻力重重。
王旧在野,及即位,知小人之依,能保惠庶民,不悔鳏寡。迨其末也,繁刑以携远,殷道复衰
祖甲曾经生活在平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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