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惧阳光的特‘性’,一直被森林巨魔吃得死死。
好活脏活全有,便宜占不到一件,凡是什么重工程,都少不了夜猫子似的两族身影。这种压迫‘性’的摧残之下,不会沒有人想过反抗。而虫族之战不过是份导火索罢了,我们从來就不是什么巨魔。
不承认原本的身份,不是因为忘祖,而是因为巨魔帝国从來就沒把自己的先辈当过同族。
因为吃过畏光的盔,暗夜‘精’灵直接变成了自然的宠儿,可以与和风共舞,可以与月华同歌。比起他们,血‘精’灵则更加过份了一些,直接用永恒之井强大的力量,把自己的信仰变成了太阳。
永恒的太阳在指引着我们
一句口号代表着无穷无尽的反抗,多少个日夜‘操’劳之时对光明的向往,将血‘精’灵们打造成了一批狂热的太阳信徒。换成近万年初生的还好,那些当过奴隶的老家伙沒一个不是疯子。太阳已经成了他们心中一种不可动摇的东西。
沒人知道从地底深处爬到地面感受温暖时的兴奋,沒人会明白血‘精’灵一族曾经受过的苦难。
两个种族,两段仇恨,同样知道过往的沃金尽管心里愤恨,却找不出任何大义上的讥讽。暗夜‘精’灵和血‘精’灵的过去,注定他们的选择称不上背叛,任何一个有理智的生物都明白那种反抗沒错。
“难道你就不知道一点信息?”父亲不可能瞒着儿子,或多或少都会流‘露’出少许,达斯玛雷引出的话題,从新把目光聚集了回來。
冥思苦想半天,低头凝眸的沃金从空间袋里‘摸’出本,那是一本用兽皮制成的东西。别以为兽皮就厚,老巨魔手里这本可是莱伯恩兔族幼兽做成的东西,每一张都薄如纱纸,比起人类最上等的贵族羊皮纸还要薄上一半。
至于档次?
哦,请原谅我的无礼,它们两实在沒有什么可比‘性’。如果硬要來个比喻,就好比世界首富和阿富汉难民的差距一样,那已经不是能够轻易用道理计算。
已经绝种的莱伯恩兔族幼兽皮经久耐磨,质地柔软,‘摸’上去如同少‘女’的肌肤,而且因为莱伯恩兔子的天‘性’,使得这种东西有自动清洁的能力,不染污垢,不沾尘埃,唯一能在上面书写的手段,就是用它们自己的血液沟兑出的墨汁,这种东西,即便是在巨魔帝国最强盛的时代,也是不可多得的物件。
不用想,它的來源肯定是皇室。而能把皇室物品‘交’到自己孩子手里的,只有上一任巨魔酋长。
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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