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强,我输给你不丢人。”
山贼住的地方,环境不是那么的好,但是还是很多人会选择当山贼,就是因为自由,不用讲究什么,日子过的轻松,没有负担,没吃的了,就去抢,没钱了,也可以去抢,没女人了,这个也可以去强。
目前为止,陈逸对这个多戈也不抱有什么很大的期望,对于常人来说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但是对于他来说,实力碾压的情况下,什么都是多余的,根本不存在威胁。
路上还是会遭到抵抗,抵抗的还很强烈,被敌人捅到老巢这么深的地方,任谁也会坐不住。
看到山顶了,虽然还没有看到传说中那个价值六万多金币的多戈,但是陈逸却感受到了他的符文之力。
这股符文之力并不算很强,但是很阴森,也很冰冷,一点温度都不带,就像禽兽一般。
这种感觉令陈逸胸口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似的,抬头一望,陈逸的心中忽然咯噔一下。
陈逸看到了什么,这个很暴力,如果仔细描写出来的话,这一章节肯定就会被屏蔽掉。
但还是要说,地上有很多的骷髅头,有的是已经成为了脑袋骨,有的还没有完全腐烂,从击杀完风神雷神往上走的时候,陈逸就闻到了一股臭味,正是这股飘散在风中,一种肉体腐烂的味道。
地上随处可见的脑袋很多,可见刽子手多戈这个称号名不虚传,这是砍了多少脑袋啊,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
....
克斯娜心态在怎么好,见到如此多的脑袋在地上躺着,也不免有种脖子发凉,没有腐烂的脑袋,从依稀留下来的表情看,死之前肯定是经历过绝望的,要是个怎么样的变态,才能做到这个程度。
而且从这些脑袋里,克斯娜还发现了自己的同行,那些以前信誓旦旦说要把刽子手抓回来的蠢蛋们,结果多戈没有抓到,反而自己先送了命,真是世事无常啊。
“这里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我光是看到这些脑袋,就一阵冰冷,你不怕吗?”
心志是磨练出来的,陈逸如果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恐怖的场景,肯定是怕的,但是见识过诺克萨斯军队和三眼巨人部落的战争后,那种尸骨如山的场面,在来比较一下现在见到的情景,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根本就不足为怕。
“还好,我以前见识过比现在还要血腥一百倍的场面,那是诺克萨斯军队和一个部落的战争,数十万的尸骨,那种场面,你会吓的连走路都走不动。”
“什么,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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