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岁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
崇祯三年八月,袁崇焕被凌迟处死,行刑场面惨不忍睹,据《石匮书后集》记载:“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噉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膛出其肠胃,百姓群起而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颊间,犹唾骂不己。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
几百年来,人们对袁崇焕这个历史人物看法不一,时至今日,争论仍很激烈,我不打算回避这个尖锐的问题,下面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我认为袁崇焕不是一个民族英雄,而是一个问题人物,他对自己的悲剧难以自辞其咎。
第二,我不认为袁崇焕是一个汉奸卖国贼,他的主观恶性不应过分夸大。
第三,我认为他的悲剧,是性格悲剧。
一方面,他对国家没有太多的贡献,他所谓的英雄事迹大多经不起推敲,他有许多事情做的不恰当,人们对他的批评并非没有道理。
另一方面,他所主张的议和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虽然他的议和主要还是为自己的利益考量,但是在他看来,议和是一件双赢的事情,并不损害国家的利益。“胁迫议和”在形式上看有汉奸的嫌疑,但是“胁迫议和”的结果和目的不足以构成汉奸。
我个人认为袁崇焕只是一个普通的官员,觉悟和道德水平一般,军事上没有什么才能,不具备挽救时局的旷世之才,他更适合做一个县令。
他的悲剧与他胆大妄为、敢于冒险的性格密不可分,是一场性格悲剧。
对于袁崇焕的争论,源自清代乾隆年间。
袁崇焕案在崇祯朝本来是定案,到了清乾隆时期,事情却发生了变化。
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乾隆特意下诏为袁崇焕平反,《清高宗实录》有如下记载:“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难,但尚能忠于所事,彼时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悯恻。”
乾隆定调之后,《明史》的作者们按照乾隆的指示精神,对“袁崇焕案”彻底翻案,袁崇焕所涉及的指控都有了新的说辞。
在乾隆钦定的《明史》里突然出现了“反间计”的记载,按照《明史》的叙述,袁崇焕由误国的罪臣变成了蒙冤的忠良,崇祯成为了中反间计而误杀忠良的昏君,明朝整个朝廷也因阉党复仇陷害忠良成了奸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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