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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崇祯下令销毁《三朝要典》,并对相关史书进行了修改,为“钦定阉党逆案”扫清障碍。
崇祯元年上半年,“阉党”人物杨维垣、李恒茂、杨所修、田景新、孙之獬、阮大铖、徐召吉、张纳、李蕃、贾继春、霍维华等先后去职。
正如自杀不能逃避罪责一样,去职也不能逃避惩罚。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崇祯二年正月十七日,崇祯正式下令有关部门确定逆案名单。在东林党人主导下,有关报部门报了三次名单,都被崇祯打了回去,原因是名单人员太少。在打击阉党这件事情上,崇祯己经走到了阉党仇敌的前面。
直到第四份名单呈上,崇祯才感到满意,三月十九日,崇祯公布了钦定逆案名单。共七类二百五十八人。
分别是:首逆同谋六人,结交近侍十九人,结交近侍减等十一人,逆孳军犯三十五人,谄附拥戴军犯共十五人,结交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祠颂四十四人。前两类人的处罚是论斩;第三类人遣戍;后四类遭罢黜或赋闲在家。
“阉党”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东林党梅开三度,再次兴盛起来。
对于“钦定阉党逆案”这件事,大多数人持肯定态度,但我认为这件事情的负面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崇祯对东林党的危害认识不清,他广泛打击东林的反对者,为东林翻案的做法在当时并不能取得广泛共识,造成人心涣散。
有些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比如溜须拍马为官场上的常事,也要惩处。再比如说建祠是经过天启皇帝首肯的,以此为罪名是不妥当的。
明末学者,抗清志士夏允彝对此曾有评论:“此何等而草草罗入,致被处者屡思翻案,持局者日费提防,纠缠不己。迄南都再建,逆案翻而宗社墟矣。此当局者之咎矣”。
正如夏允彝所说,明朝从此陷入了翻案与提防的内讧中,不能齐心协力共赴时艰,直到明朝灭亡。
南明建立以后,仍旧“纠缠不己”,“日费提防”,不能建立广泛的抗清统一战线,最终“阉党”翻案成功,但此时国家己经成为一片废墟,亡国再所难免。
当时国家正值多事之秋,内忧外患不断,此次政治清算运动,使官员们的注意力都转移到政治斗争上来,人心不稳,影响了治国整军。
总之,崇祯清算运动打击面之大,涉及人员之多,历时之长,涉及人员职务之重,史所罕见,犯了扩大化的错误,消极影响十分深远。
被处理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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