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边是个美丽的姑娘,披着长发,两个醉人的酒窝,一副迷人的笑容,鲜红紧身的功夫服,骑在枣红的马上,更是显得英姿风发。穆典赤只觉得顿起一种从未曾有过的感觉,不禁看多了两眼。2个好像随从的汉人,各背着一把砍刀和两枝猎枪在身上,有些紧张地盯着穆典赤和穆劲威。
那3个维吾尔族人倒是不慌不忙,其中一个越马而出:“我说是谁啊?这不是玛纳斯穆族的穆典赤吗!据说你从不喜欢参加族里的选英大会,但自命英雄不凡,本族里的好汉也正眼不瞧。是不是真的有那么点本领呢?”
穆典赤在马上双手交叉,头微微一点:“尊敬的朋友,你是大坂城维吾尔族的阿力克吧,你的盛名早已传遍了整个天山,远至塔克拉玛,至于我,只不过是族中的一名普通战士,不足以四处荣耀。”
阿力克用马鞭指着穆典赤说:“自从你一脚踹倒我族里的阿达拉,我就一直和你较量较量啦,今天真是巧得很啊。请你接受我的挑战吧,我做为族里的第一勇士,接受我的挑战是绝不会有辱你的荣耀的。”
穆典赤微微一笑:“在这?比什么?”
阿力克大声地说:“比什么都可以,随便你说,骑马,打枪、拳脚、角力都可以。”
穆典赤还是微微一笑:“比骑马?这可不比草原啊,这山路又险又窄且不说,重要的是石子甚多,容易伤了马蹄。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我这闪电更重要的啦。”说着,用手轻轻地抚摸着马的头:“你说老伙计是不是?”
阿力克说:“比打枪!”
穆典赤望望阿力克身后的猎枪,那是传统的双管制,填弹十分麻烦,怕湿、易走火,然后从身上摘下他的枪,摸着枪身说:“你可知道,我这把是什么枪,是日本友坂三八式步枪 ,1905年问世。口径6.5毫米,是目前各国装备步枪中口径最小的一种。枪长1.275米,枪重3.9千克,弹仓容弹5发,有效射程460米,是我亲手从一个日本人手里夺下的。我不能占你的便宜,我的子弹很少,非到万一,我是不会轻易用它的,呵呵。而且。。。。。。”穆典赤顿了顿声音:“而且天山高万丈,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阿力克,你不会不知道天山是圣灵之山吧。”
那姑娘饶有兴趣地看着穆典赤和阿力克,并十分惊讶穆典赤居然能将李白的诗加以改动,用在此时时景。她将低声地向那青年说着什么,那青年望着两人,微微皱了下眉头,没有任何表情或表示。
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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