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晴子见陈天云一副失落的样子,确定了在他心中老爷子的位置是很重要的,她于是说:“你放心吧,即便我哥哥们不同意,我也会经常带着妈妈到你们家去的,希望让他们多见面,那即便不结婚也没什么要紧。”
陈天云感激地笑了一下,“谢谢,如今唯有是这样,但是我始终想他们能走到一起互相照顾。毕竟他们的时间所剩不多了,我希望他们都有个没有遗憾的晚年。”
“我会尽力的,在事情没有发展之前,我星期六星期天会带着妈妈到你们家去,你们该不会嫌弃我们吧?”朱晴子说笑般道。
“怎么会?求之不得呢。”
说话间,食物来了,朱晴子只叫了一个沙拉,陈天云自作主张为她点了一个甜品,是芒果布丁,他微笑道:“我比较喜欢女人吃甜品时候满足的样子。”当然那个女人只能是胡喜喜。
朱晴子慢慢地吃着甜品,微笑着说:“吃甜品能让人心情愉,产生胺多酚,那样皱纹都会少点,人也年轻点。”
“那你要多吃点了。”陈天云把鸵鸟肉的盆子推到一边,然后开始吃他的焦糖炖蛋,这些东西都是胡喜喜爱吃的,原来当你和一个人相处多了,多多少少会沾染她的生活习气。他发现自己在某个程度上已经很像胡喜喜了。
“服务员,麻烦你打包一个焦糖炖蛋,要哦。”陈天云看看手表,这个时候胡喜喜应该差不多吃完饭了,那他送过去刚好。
胡喜喜就是一个馋猫,带着减肥的旗号不断地胡吃海塞,所幸她的运动量很足,不至于发胖。否则以她一天进食这么多热量,不变猪才怪。
“吃了还要打包啊?你真那么喜欢吃?”朱晴子好笑地看着他。
“不是,给我女朋友打包的,她最喜欢吃这个甜品。”陈天云眉开眼笑,当一个男人无论说什么,总有办法把话题往那女人身上绕的时候,证明他确实爱惨了这个女人,可朱晴子不懂,她不认为胡喜喜可以收服陈天云的心。一个基本没特色的女子,没文化,粗俗,带着孩子,不上班,终日邋遢,若不是老爷子喜欢,她又如何能登堂入室,住在陈家?
她忽然倏然一惊,自己在干什么?难道真的喜欢陈天云了?她看了陈天云一眼,儒雅帅气,斯文大方,尊贵而高品位,这样的男人,她为什么不能喜欢?如此一想,便又心安理得起来了。
朱晴子的心思是,如今老爷子喜欢她妈妈,那她一个星期带着妈妈去几天,以她的文雅和修养,加上有妈妈在,老爷子一定会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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