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酒馆。
满屋子的酒味充斥着这个不大的小酒店,店内坐着四五桌醉眼迷离地酒客,被酒精麻木了的舌头,讲出来的话含糊不清,或许只有对面的同伴能听得懂。
酒喝高了酒客们仍然要坚持喝下去,酒能麻醉身体,让身体兴奋;酒能让人忘记烦恼,万事皆空明。这或许就是喝酒的乐趣。
小二看着这些醉熏熏地酒客,靠着柜台懒洋洋地半闭着双眼,等待着最后这批酒客离场后就好关门了。
靠墙角地酒桌上的女客人叫道:“小二,拿…拿酒来。”
小二睁开眼,慢步来到酒桌前,望着伏在桌上的女人,小声道:“客观,你喝酒了。”
客人猛地抬起头瞪着铜铃般大的红眼,斥道:“叫你拿…你拿来便是…还怕我没银子给…给你啊…”
说着从腰间摸出一锭大银摆在桌上,说:“拿…去,给…给我再…拿一坛酒来…快…快点!”
小二轻轻收起银子,摇了摇头慢慢走开,暗忖:这年头女人比男人还能喝。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刀将天明插了个透的南宫映雪。
到现在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在那一刻自己会亲手将最心爱的男人给杀了。虽然那个男人背判了自己,但直到自己杀死他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
这个背判自己的男人在跌下去的那一刻,她从他的眼里读出了爱。只是为时已晚,因为那把锋利地短刀已经没入他的身体。在那一刻,她想到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刻每一秒,都是那么开心,都是那么愉悦。
可是这一切都已经晚了,她想随他而去,可是却被莫青彦救了下来。人虽没死,可她的心在那一刻已经枯萎了。
她要走,莫青彦没有留她。莫青彦知道,她已经留不住这个可怜地女人了,临走前对她说:“一个女人的生命不是为一个男人而存在,留住自己的命才对得起亲人,对得起朋友。”
可是现在她觉得这话不对,自己的生命只是为了那个男人存在。
她没想到自己这么能喝,两坛酒喝下去了自己竞然没有醉倒。她只觉得头晕,越是头晕,天明那个笑咪咪地面孔总是浮现在自己眼前。
她想喝醉,醉了,就不会想到那个男人了。
小二又上了坛店内最好的女儿红,映雪撕开酒坛地的封印,抱起酒坛倒起酒来,“哗哗”一下子倒满了一碗,拿起碗“咕噜”一口气就下去了,这哪是喝酒,比喝水还来得痛快。
“姑娘好酒量啊,可是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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