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办法?”
“乔装!运气好的话也许能骗过那些人。”
“乔装?可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难道你有吗?”
“我也没有!”
“那不是等于没说一样!”
“所以才说是碰运气吗!不过我觉得,只要老板能掩盖一些生理特点,还是有机会能逃出生天的。”
“生理特点?你意思是想让我装女人?”
“装女人难度很大,没有一定的经验和工具,很容易被认出来。最好的办法是装身体有缺陷的残障人士。也许这样可以避开那些人对老板的刻板印象!”
丁胜想了想,点头道:“你说的对!不过,这残障人士我也没装过就怕装不好。”
“只能尽量试试了!行不行也要看效果而定。”
“好!那听你的。”
有了决定,丁胜没敢走太远,生怕路上被那些人堵住。
路上行人和车队也是偶有经过,看到杀人现场,都停下脚步看热闹。
丁胜也借这个机会把马便宜卖了。因为马的目标太大,如果要装残障人士,还骑一匹马,不是太奇怪了吗。
卖了马,手里又有了点钱,他又从路过的商旅处换了几件旧衣服。然后把这些衣服加工改制,弄的破破烂烂。当然,他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到不是衣服,而是头发。
由于不习惯像异世界男人那样留长发,他在县城的时候,剪了一个短发。虽然他自己感觉不错,但却在男人当中显得特别怪异。不得不说短发样式居然成为了现在的明显标志之一。
和小白商量了一下,丁胜路过的旅客那花了重金,买了对方的头发。然后把这些头发编制起来,弄得不长不短,戴在头上。又雇人把短发稍微加工整理了一下,虽然看起来有些怪异,但怎么也比原来的短发模样要低调的多。
经过了近两天的精心准备,一个像模像样的驼子站在了路边,拦了一个长途旅行的车队,混入其中。
由于丁胜的衣服破破烂烂,又拿不出多少车资,自然被安排到了环境最差的车厢。
车厢里人满为患不说,空气中还漂浮着一股子怪味,让丁胜也是有些头大。但没办法,现在这种情况逼着他必须和穷人混到一起,所以环境再差也必须捏鼻子忍了。
只是让丁胜不知道的是,同出一个车厢的旅客,对他更加讨厌。毕竟他穿的破破烂烂,脏了吧唧,还是个佝偻的驼子,被别人白眼讨厌也是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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