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家里逼出来的,觉得必须要精通一门乐器,这才练的。好在我五音还算齐全,不至于学得很费劲。然后学的久了,就一点一点考出来了。”
这是大神的自谦吗?钢琴十级被他说得这么随意,好像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凌夏“呵呵”干笑两声,不知道怎么附和好了。
“不过,我对吉他倒是挺感兴趣的。”楚炀又说,右手摸索着吉他的琴身,似乎确实很喜欢,“吉他很灵活,又适合弹唱。你过来之前,我见你背着吉他,嗯,挺帅气挺洒脱的。至于钢琴,就没法随身带着呀。”
凌夏被楚炀说的有点不好意思,于是挠了挠头:“其实我也就是个初学者,功力不深厚,大多数时候都是背着吉他四处溜达,确实有点装酷的嫌疑。”
楚炀笑了笑,问,“听这里的店员说,你偶尔会弹唱一下。今天可以吗,我想听。”
他简简单单地说出三个字,我想听,让人完全没有办法拒绝。楚炀把吉他递回去,满怀期待地看着。凌夏抱着吉他调了调音,有些不好意思地冲他笑笑,说:“我唱的不好,你将就着听听就行。”
楚炀只是微笑,没有说话。凌夏在脑海中飞速过滤一遍自己会的曲目,最终选了王菲的《旋木》。算是很老的歌了,几乎人人都听过。曲子干干净净,略带点伤感,没有华丽花哨的转音、高音,但出奇地好听。而且,细细品味歌词,跟现在的感觉有点像——
你想听歌,我就唱给你听;你想飞翔,我就带你奔跑旋转。我想让你快乐,哪怕音乐停了你就会走,哪怕我终究只能等在原地……
还有最戳心的那一句——不需放我在心上。
一首歌唱完,凌夏竟然成功把自己唱的莫名伤感。楚炀的表情依然是风平浪静,看不出什么端倪。只是在结束后,他点评了一句:“凌夏,你的嗓音很好听。不是那种甜腻的女声,很空灵,干净利索,特别适合这首歌。”
“哦,是吗……”凌夏低下头,手指有意无意地拨弄着琴弦。他是没有听懂这首歌的含义,还是在刻意回避呢?
“开学的时候,你怎么去海城?”楚炀突然转了话题,问道。
凌夏抬起头,眨了眨眼睛,她还没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想了想才回答:“就、就坐火车去吧。本来家里人执意要送我去,但我觉得没必要,就跟严冬一起就好,还能有个照应。”
“那我们买一趟火车的车票吧。”楚炀的眼睛晶亮,眼角弯弯的,是因为沾染了笑意,“我们可以结伴一起去,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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